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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时期编撰的《旧唐书》与北宋时期编撰的《新唐书》在传记书写上呈现出不同的文本构成状况。关于文学家传记,文本差异在中唐文学家传记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本论文将两部史书之中唐文学家传记作为研究对象,试图考察中唐—五代—北宋在文学观念演进中文学史观的嬗变过程。在导论中已经就研究意义、研究价值以及当前的研究状况和发展路向进行讨论。论文的主体内容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将史书撰写放在儒学复兴和文体文风改革的背景下进行考察。两《唐书》的撰写时间是:一部完成于古文运动被时代搁置的时期,一部是诗文革新运动正在进行的时期。他们对待中唐文学家的态度就会展现出各自时代的书写理念。从史臣所处的具体时代背景出发,探讨史官撰史与文学家写史在叙事文本中体现出的不同取向。对于中唐文学家传记,《旧唐书》选人不多,而《新唐书》增删变化很大,这也是时代风会带来的结果。相比之下,《新书》对本时代视野内的中唐文学家的关注程度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不仅仅确立了唐文的新“王法”,而且形成了史臣评价褒贬以及立论的有效资源。在采摭文章入传,从多个角度利用唐人文章来重新确立评价体系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基于这一点,我们专门探讨了宋祁文学观的转变与《新唐书》传记撰写的关系。正是参与《新唐书》列传的撰写,宋祁“自名一家”的文学观才得以形成。第二章我们以《旧唐书·文苑传》和《新唐书·文艺传》所选传记为中心来探讨两《唐书》史臣文学史观的确立。通过对传序内容和传记中传主选择标准、身份定位、叙述策略、文本处理原则的分析可以看出《旧唐书》重视作品的应用价值,对制策、奏议等应用文体较为重视,对诗歌创作的认识则以“新体”作为文体关注对象。《新唐书》则重视作品的审美价值,对古文运动、诗歌唱和比较关注。我们还专门对两《唐书》文苑(艺)传中的古文家传记进行分析,对上述观点予以文本支持。第三章以元稹、白居易的传记为研究对象来探讨《旧唐书》叙述中心的确立与被消解之过程。在《旧唐书》没有明确的褒贬态度贯穿全文的背景下。元白的文学活动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展现,这从采摭作品和叙事过程中都能得到证实。而《新唐书》在以政事活动作为处理原则的情况下,则对元白传记中关于文学活动的文字大量删削,以史臣的道德观消解了元稹的创作价值。白居易则因其能够保全自身在道德表现上则予以肯定。但是对于元白文学活动的接受效应和文学作品采摭则采取了遮蔽手段,这样元白也就让出了《旧唐书》认为元白“主盟元和”的特殊地位。第四章以两《唐书》中的韩愈传记作为研究对象集中探讨《新唐书》评价中心的转移与重构之过程,也探讨了贬韩与崇韩是否成立之问题。《旧书》之贬韩与文学创作本身的关系不大,主要在对韩愈“史才”、“议论”的否定上,而且承认其“自成一家新语”的创作取向。《新书》则通过采摭韩文形成与之相反的态度,在全人语境的观照下既以韩愈的“史才”、“议论”大量采摭入传,也对韩愈作为士大夫人格之典范和弘道精神之代表集中书写。韩愈也就取代元白成为唐代文学的中心人物。《新唐书》对文章的评价也就以韩愈为核心来展开。第五章以刘禹锡、柳宗元传记作为研究对象来进行书写策略方面的比较研究。通过分析两《唐书》的处理态度得出相关的研究结论。从文学家阵营移入永贞革新的集团范围中体现了两《唐书》认识态度的不同。《旧唐书》对刘禹锡的文学活动多有叙写,而《新唐书》则重点写其怨望心态。《新唐书》则将柳宗元作为重点书写对象,通过采摭柳文、评价其创作目的来推崇其人。从而,宋祁有将柳宗元从“刘柳”拉到“韩柳”的表现意图。从宋祁对柳宗元文章的采摭也可以看出他对柳宗元“才高”、“思深”能力之认可。总之,在对待中唐文学家的态度上,《旧书》虽然也以士大夫之道德情操作为一个标准,但是在具体的贯彻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的价值尺度,文学家的创作意义反而能够被展示出来,虽然在因循既有的史料中将一些创作群体遮蔽,如大历十才子等,但是其文学本体观还是相当纯粹。《新书》以道统之旨归制约了对纯粹文学价值的定位和评价,直接以“道统”规范文统,文学家的创作意义被依附在政治立场和道德理念之上。从对待元和五位文学家文本构建来看,《旧书》史臣对五位文学家的文学评价并没有过多的制约因素。而是如《文苑传序》所说,将他们视为文苑中的“爵位崇高者”,道德认识与思想取向并没有直接干预文学活动。宋祁则采取一种全人语境下的观照方式,以本时代的价值观要求前人,一旦在士大夫精神品格和政治立场出现问题,则文学家的创作成就自然会被有意贬低。同时,史臣以政事活动为中心组织传文将自己的诗文观融入评价体系之中,从“庙堂之文”到“士大夫之文”正是体现了他对韩柳文的推崇,就此以古文为中心确立了自己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