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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问题不是新近产生的事务,而是古已有之。恐怖主义不仅给国家政治稳定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给普通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造成了极大危害。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恐怖主义越来越体现出其国际化的特点,有组织有预谋危害大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成为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公害。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也同样面临着严重的恐怖主义问题,特别是在广大藏区,恐怖势力严重扰乱了这些地区的社会治安,且该势力也还与宗教极端主义和分裂势力相融合,暴力破坏、残忍恐怖活动呈加剧上升趋势,成为了危害我国社会发展和和谐稳定的严重安全隐患。藏区由于它的历史特殊性和地理位置等原因,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先期的经济发展,相比于东部和中部地区来说,藏区的经济一直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在国家发展西部、全国统筹发展的社会背景之下,藏区也只是处于资源输出,财政输入的低端发展阶段,没有自足的发展动力和精力,这给恐怖分子实施恐怖活动带来了条件。正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境况之下,才使得恐怖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甚至利用普通民众想要致富的心理,发展自己的势力,制造各种恐怖主义事件,增加了藏区反恐行动的难度。我国在反恐问题上,特别是藏区反恐问题上,也进行了积极的布防和处置。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制定反恐立法文件、军事力量予以打击等都为我国处理藏区恐怖主义问题提供了保障,我国还在积极探索反恐立法的完善,即将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审议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体现出了我国在反恐问题上的积极作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在藏区反恐问题上的诸多不足之处。我国在藏区反恐方面,存在着预防不足、应对不力、处置欠缺的问题。在预防上我国由于长期只将藏区的恐怖活动问题作为一般的社会治安事件来对待,在预防上出现了没有充分重视、防治手段不到位、出现管理漏洞等问题;在应对方面,由于我国的反恐行动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在面对恐怖活动时时常会出现应对能力欠缺,行动迟缓、应对效果不佳等问题;而在对恐怖分子的处置方面,我国虽然在不断进行着立法完善,将恐怖主义犯罪写进了我国的刑法典,但是也面临着处理不专业,人权保障不够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总结。借鉴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在反恐问题上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藏区反恐战略和措施进行进一步地完善。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和联合国、欧盟,他们都制定了专业化的反恐策略,在反恐上也积极行动着。这些都值得我国进行参考和借鉴。在具体的藏区反恐问题上,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行动:第一,制定专门的藏区反恐立法,以让反恐行动有法可依;第二,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实现反恐联动,解放军、武警等各部门有效配合,以形成全面有效的反恐体系;第三,借鉴其他国家,成立专门的反恐特别诉讼程序,对恐怖分子进行司法处置,注重保障恐怖分子的人权,对其进行司法惩处。对于藏区的恐怖活动问题,我国只有积极应对,正面防治,才能实现我国广大藏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和国家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