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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正式引入合同能源管理。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增长,我国对煤电油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加,重要能源资源的短缺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进一步发展。近几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这些非可再生资源的需求量仍会不断增加,资源约束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如何节约能源资源,大力加强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并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是缓解这一矛盾的基本办法。2010年,为履行对全世界节能减排的承诺,以及实现宏观经济“软着陆、调结构”目标。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对节能服务公司给予财政、税收、金融等多方面的支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各地的节能服务公司蓬勃发展。 节能服务公司专业性强,投资大,资金回收预测难度大,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提前预防经营中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节能服务公司在争取税收优惠和计算纳税义务时往往和税务机关缺乏共识,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缺乏具体的、可实施的细则。许多节能服务公司,对于会计事项和纳税事项如何处理仍然处在摸索阶段。 本文将研究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结合案例对公司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讨论国家颁布的财政税收优惠的具体条目与要求,厘清节能服务公司的税务流程,对相关会计、税务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节能服务公司的税收风险,以填补公司税务管理方面的空白并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提升。 本文以资料分析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在论文研究的前期,以资料分析为主要的研究方法。搜集国家下发的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税务方面的文件,了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的发展情况和现状。在研究的中后期,需要到其他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理论联系实际。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梳理江苏电力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具体经验,以及相关税务部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体制等。二是通过调研其他的节能服务公司(如南京法斯克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兄弟省电力节能公司),更深入地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运作模式以及税收管理的经验。 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节能服务公司应采取多种策略努力争取税收优惠同时降低纳税风险。1.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分清各种优惠政策的条件差异。效益分享型合同的各税种优惠条件不同;税收补贴和财政补贴优惠条件不同;企业参与效益分享型合同和直接购买节能节水设备的税收优惠也各不相同。为了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节能服务公司的会计人员需要不断研究政策并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账目分开,独立核算各项业务收入和支出。现阶段有的节能公司往往既有合同能源业务也有非合同能源业务,为了确保能够合理的分开各种税收政策下的收入支出,节能公司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每一笔业务都合理分配到具体项目,保证既享受到合法合理的优惠政策。3.应准确把握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性质,保证最大程度地争取税收优惠,再参与制定准确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上述讨论,节能服务公司方承担了大部分的项目风险,应视同经营租赁。4.视企业具体情况申请减免税政策,实施“营改增”之后,并没有绝对的最优选择,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即节能服务收入与购进的设备、原材料等价格的比值情况进行分析和税务筹划,争取最优纳税方案。5.积极推动其他模式优惠政策的出台。实际经营中,其他模式也在企业中广泛运用,积极推动其他模式相关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 最后,本文分十种不同的情况,通过具体公式计算讨论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影响,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节能服务收入和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购进的设备、原材料等价格的具体数值带入各表计算验证,并同税务机关做好沟通,最终确定对公司最有利的税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