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通过观察泌尿系统畸形儿童IVP水化组与非水化组、增强CT组造影前后尿NGAL、KIM-1及mAlb变化,评估造影剂对儿童肾脏损伤的特征,探索其预防措施。 方法: 2012年6月到2013年6月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小儿肾脏内科、小儿泌尿外科住院行IVP检查的泌尿系统畸形(UM)患儿41人,分为UMIVP未水化组20人,UMIVP水化组21人,水化组造影前给予生理盐水20ml/kg静脉滴入,造影后2小时内再次予生理盐水20ml/kg静点1次;收集小儿呼吸内科住院行增强肺CT患儿16人,正常对照组来源于健康体检儿童20人。使用造影剂儿童分别收集造影前0h及造影后24h、48h、72h、96h尿液标本5ml,正常对照组收取晨起清洁中段尿,所有标本2h内以2500r/min离心10min提取上清液存放-40℃冰箱待测,采用ELISA法检测检测尿KIM-1和尿NGAL水平,同时检测尿mAlb水平,评价造影剂对肾脏是否存在损伤及水化疗法的干预效果。 结果: 1、UMIVP造影前尿NGAL水平(4.63±2.74)与正常对照组(2.28±1.7)比较有显著差异(P<0.01);尿KIM-1水平(0.30±0.16)与正常对照组(0.21±0.08)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 2、UMIVP未水化组:尿NGAL水平造影前(4.63±2.74)与造影后24h(8.07±4.14)及48h(6.86±3.64)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尿KIM-1水平造影前(0.30±0.16)与造影后24h(1.24±0.88)、48h(1.17±0.79)、72h(0.90±0.61)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尿mAlb水平造影前后无显著差异。 3、UMIVP水化组与未水化组相比:水化组造影后24h、48h尿NGAL水平(5.11±2.68,4.71±2.59)较未水化组(8.07±4.11,6.86±3.64)明显降低(P<0.01,P<0.05);水化组造影后24h、48h、72h、96h尿KIM-1水平(0.40±0.35,0.42±0.38,0.43±0.34,0.35±0.34)较未水化组(1.24±0.88,1.17±0.79,0.91±0.61,0.82±0.52)明显降低(P<0.01,0.01,0.05,0.01)尿mAlb水平在水化前后无明显差异;4、本研究中增强CT组尿NGAL水平24h、48h(4.19±3.02,3.79±2.68)与正常对照组(2.41±2.21)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增强CT组尿KIM-1水平24h、48h、96h(0.58±0.55,0.42±0.36,0.37±0.29)与正常对照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尿mAlb水平在增强CT组与正常对照组比较无统计学意义。增强CT组自身比较,造影后24h-96h与0h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0.05,0.05,0.05)。 5、尿NGAL、KIM-1及mAlb的ROC曲线下面积分别为0.849,0.623,0.496,尿NGAL在评价造影剂肾损伤上有较高敏感性,检验效能高于KIM-1及mAlb。 结论: 1、UM患儿已有一定程度肾间质损害。 2、造影剂可增加肾脏损伤的风险,但未达到急性肾功能不全水平。 3、水化疗法可减轻肾损害。 4、无肾脏疾病做增强CT组时有肾脏轻微损害趋势,建议予水化治疗。 5、尿NGAL在评价造影剂肾损害上检验效能高于KIM-1及mAl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