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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但目前对于民法典中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如何建立却存在较大争议,并且主要集中在对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探讨上。有鉴于此,本文在明确了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一般理论问题之后,重点探讨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等问题,并对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立法进行了反思。本文除前言和结论外,分为四个部分:正文的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了我国归责原则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这是本文立论的基础。本部分首先分析了归责原则体系的含义,然后探讨了归责原则体系的价值、考察了对我国法律制度影响较大的大陆法系典型国家法国和德国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并分析了归责原则体系的发展趋势和我国有关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的争论,进而确立了我国归责原则体系选择的标准。正文的第二部分主要研讨了我国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传统侵权行为法最突出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侵权行为法补偿、制裁和教育的功能,所以,各国侵权行为法均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侵权行为法的首要归责原则。在我国,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其在侵权行为法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功能,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中,都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过错的理解和过错推定原则是否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在理论界却存在较大争议。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深入探讨了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过错的内涵、过错推定原则能否成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和功能等问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过错责任原则立法进行了检讨,并提出本文对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设想。正文的第三部分主要考研了我国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逻辑上,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对的应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本文在研讨了过错责任原则之后,在本部分重点考研了无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分析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本质属性,并与相关责任概念进行了比较,明确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内涵。然后介绍了当前学术界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争论并进行了相应的评析,得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的结论。在明确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之后,就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在反思我国目前无过错责任原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