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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得益于劳动力成本优势与资源红利,我国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创造了中国的“增长奇迹”。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持续深入,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消失,核心技术“卡脖子”、产能过剩、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等问题不断暴露。进入“新常态”以来,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强调创新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驱动作用,增加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支持,促进创新要素聚集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传统观点认为,运转良好的金融体系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大多数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国家都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然而,我国在市场经济非常不成熟的状况下,也实现了快速的经济增长与创造产出,尤其是针对部分私企而言。在具有研发项目的近11万家公司中,私企占比超过58%,在专利的申请数量中占比也超过了40%,从统计资料中可发现私企已经对国家创新发展发挥出显著作用,并逐步成为提高国家总体技术水平的主力军。尽管国家扶持创新产业的政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但因为原有的业务稳定性较差、信息透明度低下,私营企业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投融资困境。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创新项目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而私营企业盈利能力不稳定、信息披露较少、抵押品不足,容易产生经营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投资积极性,私营企业创新饱受“融资难”困境,不得不转向商业信用融资。同时,由于创新项目涉及商业机密,增加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也加重了企业获取创新资金的阻碍。随着区域协调发展,产业集聚水平不断提高,集群内部企业间经济合作往来频繁,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培养声誉,更有利于上下游企业互相提供资金便利。非正式融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就是集群商业信用,它具体指同一集群内的上下游企业互相提供信贷便利,拓展了企业创新投入的融资渠道。特别是私营企业虽表现出极大的创新潜力,但是受制于企业规模、创新风险承受力不强等原因,创新灵感也因为资金缺口而受到限制。集群企业的商业往来使得利用商业信用融资成为正规融资的替代与补充,集群商业信用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活力。这一发现也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市场化改革以来几乎没有获得正式融资的渠道,但却实现了大量创新产出。产业集群建立的商业信用渠道,能否为创新企业提供资金便利?集群商业信用能否成为促进企业创新的新引擎?成为本文研究重点。基于归纳总结以往文献,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设。H1:集群商业信用水平可以减缓企业融资约束程度。H2:集群商业信用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H3:对于私营企业以及中小规模公司而言,集群信用更能通过解决它们所面临的资金约束问题,鼓励其创新发展。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利用1998年——2014年工企数据库和专利数据构建了面板数据和固定效应模型,从融资次序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为研究出发点,以集群商业信用作为解释变量,将公司专利申请量作为被解释变量,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将融资约束SA指数作为中介变量,进一步检验融资约束在其中的作用机制。最后,本文分别基于企业和政府层面提出相关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集群商业信用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产出。集群内部企业通过竞争效应、技术溢出、互相提供资金便利缓解融资约束等方式支持企业创新研发。(2)本文认为集群商业信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不同的影响。其促进效果重点作用于私营企业创新,但对国企和外企的影响不大或不够显著。集群信用水平越高,越有利于解决私营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不足难题。从企业规模来讲,由于小规模企业可抵押资产不足、管理体系不完善、经营风险较大等原因,企业间商业信用往来不及大规模企业频繁,表现出为创新项目筹集资金的实力薄弱,因此集群商业信用对于小规模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不显著。从地区异质性看,由于东部地区企业发展水平高、地区发展好,集群商业信用显著促进东部地区企业创新。反观西部地区发展落后,产业创新更多依赖国家政策扶植。为了解决集群信用潜在内生性的识别问题,本文利用企业区位变化构建了一个准自然实验,并使用差异中的差异(DID)方法估计回归,在解决内生性问题后回归结果仍然稳健。(3)在集群信用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中,缓解融资约束可能是实现企业创新的关键机制。本文的机制检验部分,通过引入融资约束与集群信用两者的交互项,得出集群商业信用会削弱“融资难”对企业创新的抑制效应,证明了集群商业信用渠道的建立通过缓解资金约束促进创新,且集群信用水平越强,越容易缓解企业的资金难题。最后,本文提出相关建议。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应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声誉,充分利用好外部融资渠道,加强研发创新投入力度。从政府角度看,应进一步引导企业增加创新产出,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同时积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市场高效运转为创新企业不断“解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