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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既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然条件,也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中国作为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农业大国,确保农产品供给和价格稳定,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是一项意义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强农业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历经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初步形成以综合性收入补贴、生产性专项补贴及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惠农政策体系[1]。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农业市场对外开放程度逐步扩大。受农业内部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环境的影响,中国农产品价格频繁波动,且波动幅度剧烈。对农产品价格波动异常不能实施有效调控,一方面是受WTO规则约束,现有农产品补贴政策调控价格操作空间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农产品价格进行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价补合一”、短期价格干预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不仅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更有可能会造成国内粮食滞销和亏损,对我国农业持续稳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对我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制度进行改革,构建长效稳定的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已经成为客观要求和历史必然。文章首先对我国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波动情况和特征进行阐述和分析,并探讨当前农产品市场供需形势,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对我国现行的粮食补贴政策和国外农产品管理制度展开评析。总结出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是我国农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接着,综述目标价格的定义及目标,从保障粮农基本收益、促进农业生产和稳定物价水平这三大现阶段主要政策目标来分析建立目标价格制度的原因;遵循完全成本、合理利润以及动态调整三大原则构建目标价格模型,并以湖南省早籼稻为例先对稻谷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进行分析,然后以湖南省早籼稻为例测算其目标价格水平;最后,对测算结果进行说明,并给在我国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农业机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