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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大学学习阶段和刚走上社会初期不仅接受了黑格尔的哲学,而且接受了西方国家思想遗产中的国家为善的观念。在《莱茵报》工作时期的现实批判中受到现实的冲击,马克思开启了哲学观和国家观的艰难转变,并在克罗茨纳赫时期实现初步的转折,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巴黎时期,马克思着手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奠定理论基础,并走向阶级分析,初步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国家的自主性。在布鲁塞尔时期,马克思提出唯物史观及其解释框架,并按照这一框架着手研究和解释经济基础、市民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等问题,将国家置于唯物史观解释框中来研究,较全面地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国家自主性。自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爆发到1864年国际工人协会成立之前,马克思在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众多国家的历史与现实中发展了其国家思想:国家消亡是分阶段渐进消亡的,专制统治源于社会自身发育不足,不掩盖社会矛盾的国家形式才是最好的国家形式,国家权力应该统一,立法权应高于行政权,地方自治具有活力,政党是阶级利益的代表者和政治活动的组织者,选举与选举权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及无产阶级专政等。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之后,马克思不仅在《资本论》中对国家的作用作了辩证考察,而且在《法兰西内战》中对巴黎公社实践经验作了国家回归社会的总结,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研究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制度的命题,在《人类学笔记》中对国家的起源作了进一步的研究。这些标志着马克思关于国家的认识臻于完善并有可能要将其较为完整地总结出来。马克思是在国家理想破灭的情况下走向社会主义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与个人主义、国家主义相对应的,是摒弃个人主义、国家主义的社会主义,其核心是实现普遍人的自由。马克思所说的国家有时是指物质国家,有时是指政治社会,有时是指国家制度和国家制度规定下的政权机构,需要在具体文本中来确定其含义。不过总的来说,马克思的国家思想只有放在唯物史观解释框架下才能得到较好的理解。唯物史观解释框架包含了两个相互联系的理论系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以生产方式为中介而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以交往形式为中介而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国家是这一解释框架中上层建筑的主要体现,它以市民社会特别是阶级为中介,既受经济基础的支配,又作用于经济基础;它既受统治阶级的支配,又在各阶级和统治阶级各阶层之间进行着调节;国家是社会在自身发育不成熟条件下必要的恶,而它在社会自身走向成熟特别是阶级消亡时必将走向消亡。国家职能范围大小也与社会发育状况相关。国家的消亡过程是一个分阶段的渐进的过程。国家消亡是指国家权力的消亡,而不是国家制度的消亡。马克思的国家思想中只有国家本质与国家形式的区分,没有国体与政体的区分。国体与政体的区分是对马克思国家思想的误读。马克思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民主是两个概念,不应混淆。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既不是暴力镇压,也不是无产阶级民主,它仅仅是指无产阶级掌控着国家政权,其目的就在于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创造条件,因而只具有过渡性。马克思虽然对资产阶级在成长过程中所创立的一些政治制度和机制有着许多批评,但那主要是从资产阶级凭借着他们所掌握的强大经济资源利用这些制度和机制来为他们的利益服务所作的批评,而不是批评这些制度和机制形式本身。马克思的国家思想在当今的历史条件下仍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当然,马克思的国家思想也需要结合新的现实得到发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国家思想,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运用唯物史观解释系统来研究我们的政治现实。其次是利用马克思思想中已有的国家思想资源结合现实来发展马克思的国家思想。第三是吸收国外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的国家研究成果来发展马克思的国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