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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关注学生的感受,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重要参与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有着最为直接的感受。教师若能在教学中知道学生对自己各方面的评价与感受,就能知道自己在课堂上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并据此改进,从而提高教学质量。2012年,罗丝·西尼尔教授在TESOL国际大会上提出了“RICE”四项教学原则。这四项原则反映了当代外语教学的基本趋势,是众多语言教师时时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目前我国语言教学领域尚未有人对这四项原则的践行进行检验。因此,为了检验语言教师是否在课堂中遵循了这些原则,有必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对教师的表现进行评价。本研究旨在通过基于“RICE”教学原则的学生评价大学英语教师的问卷研究,来检验重庆大学的大学英语教师在多大程度上遵循了“RICE”教学原则的相关要求。根据西尼尔教授对这四项原则的阐释,本文相应地从这四个方面设计了一套共有37道题的学生问卷,并以此来检测教师在这四项原则上的表现。题目选项按照里克特(Likert)五级量表进行设置,学生按照自身感受与题目叙述的契合程度对教师进行评分。重庆大学共450名大一年级的学生参与了问卷填写,其中有效问卷为446份。本文通过相关数据分析软件对这些数据进行了描述性分析、方差分析和探索性因子分析等。研究表明,“RICE”教学原则有其普遍性,在我国的外语教育实践中也得到了应用。重庆大学的大学英语教师在教学中很好地遵循了该原则的相关要求。探索性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教师在这四项原则上的得分受到了不同因子的影响。学生自身的差异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他们对教师教学的评分。此外,研究还显示重庆大学的大一学生普遍对自己的英语水平不够自信,不少学生对英语学习态度较为冷淡。因此,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对教师和教学的感受,教师也应据此改进教学以实现教师专业的持续发展。重庆大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RICE”教学原则在语言教学中的普及,另一方面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在该原则上的优势,从而实现教学效果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