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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写入“新经济”一词,201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短短两年时间,“互联网+”新业态发展迅猛,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互联网+”可谓功不可没。但泥沙俱下的互联网经济难免有“成长的烦恼”,其虚拟形态下的网络消费让一些不法商家心存侥幸,以假乱真、虚假促销、信息泄露等侵权问题频频发生。法律是治国理政之重器,它不仅要解决现实生活所面临的问题,还要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特别是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产业转型的重要发展战略,迫切需要对“互联网+”发展中面临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笔者试图透过“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网络消费领域突显的问题,寻求背后的规则发展路径,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监督、惩罚、预警、教育等多个维度展开探索,同时借助热点事件和案例,管窥当前网络消费领域存在的法律与规则环境,盘点新规则、新做法,既立足我国实情,又借鉴他山之石,探索在“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和举措。具体研究分为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重在说明论文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分析选题背景,对比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找出国内在网络消费领域理论和实践层面的不足,便于域外经验借鉴。梳理论文写作中运用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简要说明论文的结构安排。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网络消费的概况。从“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的网络消费的内涵结构和特征,对“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前后网络消费现状进行比较。结合国家政策、立法趋势和“互联网+”模式下的新业态发展现状、网络经济和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分析我国“互联网+”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趋势。同时,对比国内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现状,通过查阅资料,梳理欧盟、美国、德国、日本等针对互联网市场制定、出台的法律、规章、指导性意见或原则,对比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入分析国内和国际社会在立法体系、立法思想和维权路径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为下文构建维权思路提供域外经验。第三部分主要采用“以案说理”的“套路”,结合网络消费领域的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介绍和分析,深入剖析“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网络消费面临的虚假宣传、网络售假、网络诈骗、在线信息披露不完善、霸王条款、垃圾信息、个人隐私泄露、侵权责任难认定、售后服务不配套、退款难、发货迟缓、退换货难、不发货、订单取消等困境,深入剖析问题,说明完善网络消费领域维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四部分重点结合网络消费面临的诸多困境,尝试构建“互联网+”新形态下网络消费法律保护的路径选择及方法举措。提出结合“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完善立法思路、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构建多元维权机制的路径举措。在立法思路上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常态,注重立法的前瞻性和特殊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中心,兼顾维护网络消费市场平衡;在网络消费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上,结合“互联网+”探索监管新路径,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维权机制上主动适应“互联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多元维权机制,完善“互联网+新媒体”预警、普法机制,形成“跨界”联动、社会共治的长效保护机制。以期能在完善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有所拓展,为网络消费营造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