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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各种类型的商品充斥着市场的各个角落。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交易平台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进行网上购物,这使得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再一次被拉大。因此,消费者从对商品质量的信赖转变为对商家商誉的信赖,而承载着商家商誉的商标便成体现商品价值最重要符号。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对商标的依赖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个商家要想从众多竞争者之中脱颖而出,就不得不使用更新颖的商标来吸引消费者。因此,颜色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青睐,使用单一颜色作为商标的企业也逐渐增加。而我国对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问题缺乏细致的规定,这使得我国对单一颜色商标的保护力度很低,许多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颜色商标都得不到有效的注册,不仅打击了企业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标法》的发展。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单一颜色商标制度必不可少。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颜色的本身具有很强的描述性,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单一颜色标志的显著性问题是阻碍其注册的关键因素。第二,由于颜色用尽和颜色混淆理论的存在,单一颜色商标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竞争者自由使用一些必要的颜色。所以,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讲,有些单一颜色标志是不能被注册的。笔者通过讨论单一颜色商标注册的合法性,认为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条件包括颜色显著性和颜色对竞争的影响两方面。文章分以下四部分:第一章,从单一颜色商标的显著性与功能性问题出发,立足与我国的法律实践,分析单一颜色商标在我国注册的合法性的理论基础。认为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不应该被排斥在商标法之外。第二章,通过对美国和欧盟的颜色商标注册制度进行比较,得出美国是通过功能性原则对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进行限制,而欧盟则认为颜色商标必须具备事实上的显著性和法律上的显著性才能获得注册。这两种模式都是基于对公平竞争的考量而设计的。第三章,结合上文的欧美做法,作者试图找出一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单一颜色商标保护模式,并分析了单一颜色商标注册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将从商标使用角度、消费者角度和竞争者角度进行分析,明确了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条件。第四章,先分析了我国单一颜色商标获得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无论从《商标法》本身还是商标理论角度,我们都没有任何理由禁止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接着,从我国现行的立法出发,明确了单一颜色商标的获得注册的条件—获得显著性,分析了我国获得显著性的具体方式以及应当如何证明等问题。最后,明确我国单一颜色商标的审查模式——形式审查+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