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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首次确立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以来,行政执法机关依法适用加处罚款措施,督促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相对人积极履行行政决定,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行政强制加处罚款的广泛运用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专家学者纷纷撰文论述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相关问题,中央及地方立法机关不断推进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立法规范。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加处罚款的性质认定、最高限额、执行程序、法律救济等基础理论进行立法完善。然而,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仍有诸多悬而未决的理论难题和现实困惑。鉴于此,本论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本文从介绍行政强制加处罚款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入手,在深入阐述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立法历程、实践形态及现实困惑的基础上,运用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并借鉴域外行政强制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对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同时为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完善提供意见和建议。第四部分完善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对策是本文研究的重点。除引言外,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强制加处罚款的基本概念与原则。笔者运用行政强制法的一般理论界定了加处罚款概念、性质及适用条件,阐释了加处罚款制度在行政强制法律体系中应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笔者从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现状,并结合行政执法实际梳理了我国当前行政强制加处罚款面临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第三部分为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域外考察。笔者着重考察了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对策。笔者结合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基础理论和域外经验,从实体、程序和法律救济等三个方面对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强制加处罚款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