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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问题一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论题,同时也是20世纪西方思想史上内容最复杂、意义最含混、使用最频繁的范畴之一。“意识形态”概念的进化史表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意识形态”本身所具有的内容实质不同,但这并不影响意识形态“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社会功能的发挥。简单地说,意识形态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总是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功能。因此,一个社会具有什么样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其作用的发挥如何,对社会秩序的稳定至关重要。“意识形态”已经潜移默化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这一社会有机体的存在,人类也终将难以生存。因此,探讨“意识形态”功能问题,便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齐泽克探讨意识形态的独特之处在于:在社会心理学、文化心理学及政治学的交融中解说“意识形态”问题,并将拉康的精神分析学运用到意识形态分析中,以实现意识形态的“精神分析化”。齐泽克一方面坚持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精神来重新审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另一方面,他又站在拉康主义的立场上批评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替代方案,从而得出资本主义不会灭亡的结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齐泽克反对传统意识形态理论把意识形态定位为一种“虚假意识”或“错误观念”的理论观点,并强调指出,意识形态不是“虚假意识”,也不是“错误认识”,而是现实本身,即意识形态就是一种“社会存在”,并且这种“社会存在”与“无意识”紧密相联,构成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境遇。可见,齐泽克关于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新方向的继续发展,同时,整体性地把握他的理论观点,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当今社会意识形态问题的理解与探索,并对其所谓的意识形态“幽灵”进行时代性的分析与研究。齐泽克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内容涉及广泛,对其思想脉络的探寻有助于挖掘其思想的本质内核。纵观齐泽克思想的发展历程,他的意识形态理论思想主要来源于对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弗洛伊德——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伦理政治观以及拉克劳——墨菲的激进民主政治理论的分析与解读。当然,齐泽克采用的是“拉康式”解读方法,他重新整理、改写前人的理论观点,然后对其进行“精神分析化”的解说。齐泽克研究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逻辑理路是:通过分析意识形态与主体的建构关系、意识形态与现实的建构关系来探讨意识形态的功能问题。他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在建构主体与现实的过程中,不仅造成主体的空无与缺失,更造成社会现实的分裂。正是因为意识形态与现实存在着分裂,而且这一分裂是“隐性”的分裂,所以必须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缝合”现实的功能,“缝合点”对“分裂口”进行“缝合”、“弥补”,社会才能继续健康、有序、稳定的向前发展。但意识形态缝合现实的过程是曲折的、漫长的,这主要是由意识形态本身的“不可能性”特征决定。进一步齐泽克从以上探讨中揭示出今日之意识形态是新型的犬儒主义意识形态,而且指出犬儒理性的发挥是保证资本主义社会正常运转的关键所在。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虽有不足,但也不乏重要的学术价值及深厚的现实意义。他将意识形态研究扩展到“社会存在”和“文化现象”领域,这就拓展了传统意识形态的理论内容,使社会政治领域的意识形态生活化;将精神分析学引入到意识形态分析,实现了意识形态的精神分析化洞见,这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研究的一个新方向。但他这种犬儒式的后意识形态理论对个人及社会的发展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所批判与反对的。因此,我们应该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对这种犬儒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思想采取“扬弃”的态度、批判的继承,对其所谓的意识形态“幽灵”进行重新的审视与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