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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纪之交的微软案,到广受关注的Intel诉东进案,人们不难发现,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有着越来越密切的关联。从反垄断角度出发规范专利权虽然起步较晚,但这种研究视角却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而不容小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专利技术对经济、竞争的作用越来越强烈,也越来越广泛的被许可应用于国际贸易领域。这对于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促进国际技术、经济发展,最终使消费者从中受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但在促进竞争、惠泽社会的同时,专利许可中的一些限制限制竞争的条款、规定对竞争的危害也日益凸显,主要体现为一些限制性条款的达成。本文正是从专利许可入手,通过分析典型的限制性条款,比较分析当前我国与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这方面规制的差距,具体地提出改进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本文主体分为六个方面,首先,本文论述专利权,专利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在专利权的使用上引出专利许可合同。其次,论述了限制性条款,包括限制性条款的含义、分类,对竞争的影响,以及由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这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内容。接着,分析了反垄断法领域的两大重要原则,即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以及在宏观层面,分析从反垄断法角度规制专利许可中的限制性条款的价值考量。再次,运用了比较分析方法,在列举了我国对专利许可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各种法律规范后,具体详细地分析了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立法沿革,包括欧盟、美国等,最后借鉴这些先进经验,针对我国相关立法方面的不足,提出了我国改进的方向和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反垄断法的视角审视专利权,对比两者的关系,寻找二者的平衡点,既保护专利权,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积极性,以此带动技术繁荣和经济发展,又保护充分有序的竞争秩序,最终追求消费者福利的增长和社会总福利的增加。文章具体分析了专利许可中的典型的限制性条款,对我国现有的规范展开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保证反垄断法的优先适用,建立专门的执法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以期实现保护专利和促进竞争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