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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作为公共行政最核心的价值终极意义正是在于保证公共行政不偏离公共轨道,不偏离公共利益的方向,当下,重构行政公共性显得尤为重要。行政公共性作为一个历史的概念,应该被置于历史的语境中言说。回顾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及流派之历史演进,对于行政理论的探索是积极大胆的,也是艰难曲折的。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逻辑起点,它贯穿于效率与公平价值取向的公共行政理论博弈史之中,并且在迷失与觉醒中蜿蜒前行,呈现出一幅时而消解时而得到彰显的知识图景。早在西方古典政治思想中就已经蕴含了丰富的公共哲学的思想。古希腊的直接民主以及古罗马的共和思想,为我们研究行政公共性提供了理论依据。近代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大量间接论述政府公共性的理论学说,社会契约论、代议制政府、分权制衡等思想也构成了行政公共性的“源”。在传统公共行政时期,在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基础上,以官僚制的组织结构为形式,并融入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和思想,三者的结合便形成了效率至上的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但是由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坚持价值中立,在实践中表现为对“理性”、“效率”的片面追求,使行政的公平、公正等核心价值被无情抛弃,并最终导致了行政公共性的迷失。在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确立后不久,就出现了许多补充性的意见。以西蒙为代表行为主义行政科学把效率至上的理念看作是行政的本质价值,而民主、公平价值取向被他们远远抛之脑后,导致了公共性在公共行政中的价值导向作用的衰降。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连续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政治与经济危机,行政学因公共性的迷失而陷入学科危机。新公共行政学派批判了传统行政理论仅关心效率和工具理性,把“社会公平”作为核心价值,将公共精神融入行政之中,由此,行政公共性绽放出一丝“曙光”。沿袭其精神,奥斯特洛姆的民主行政理论承载了行政公共性价值,并奠定了其民主基础。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公共行政出现了新的困境,国家财政赤字攀升、政府信任度迅速下降以及管理效率低下。为此,英、美等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辩证地看,在效率至上的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忽视了公平、民主等重要价值,行政公共性被逐步抽离而濒临瓦解。进入20世纪末期,世界进入了新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社会自身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人们的生活及交往方式发生变革,这些都为新理论的产生提供了契机。在此背景下,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治理理论脱颖而出。以美国学者罗伯特·B·登哈特为代表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力求达到公平与效率的某种新平衡,公共行政之魂——行政公共性得以宣扬。治理理论恰好体现了公平、民主价值和效率的“拥抱”,也彰显了行政公共性。自古希腊罗马时期古典政治思想及近代启蒙思想家对政府公共性质的论述,构成了行政公共性的“源”,而从传统行政学理论到治理理论的出现便构成了行政公共性的“流”。伴随着效率与公平价值取向的公共行政理论的博弈史,行政公共性一直处于迷失和回归之间的流变状态。这为我国行政学提供了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南,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少走弯路。当前,我国在国家治理中还存在着有悖于政府公共性的现象,损害了公众的利益,造成了公共治理的固化和僵化。个别的公共部门所为俨然与企业相同,过分强调过程与效率,却忽视了为公众服务的结果与公平、民主,这就导致了公共行政领域的公共性流失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公共性流失是一个复杂的制度现象,只有我国政府转型成功,成为有限的”公共政府“,才能使得行政行为更贴近公共性,实现公共生活的良序发展。这是因为公共政府是在一个公共性的社会中,维护公共利益的政府,弘扬公共精神的政府,彰显行政公共性的政府。良序的公共生活既是公共政府运用权力的最终目的,也是公共政府内容的体现,并且良序公共生活的基础是公平与正义。总之,我国建设“公共政府”的愿景不仅有利于摆脱公共性缺失的危机,还能使公共行政中既有效率,又不失公平,同时给国家的治理问题开出一剂良方妙药。当然,公共政府的建立不仅需要制度上的保障,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还应该弘扬行政的公共精神。政府应在吸收传统公共行政、行政决策理论、新公共管理等关于效率的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借鉴西方新公共行政、公共服务、民主行政及治理等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这场政府管理的深层改革,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