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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地市级派驻机构也经历了派驻形式上由个别单位派驻向派驻全覆盖转变,派驻管理上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向上级纪委统一领导转变的过程。党的十九大后,派驻监督写入党章,确立了派驻监督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使派驻全覆盖成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派驻监督作用的凸显,地市级派驻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弱监督、轻执纪、不问责、零立案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从严治党压力纵向传导逐级递减、派驻监督同级监督难、派驻作用发挥不充分、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以及派出纪检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够科学有效等问题亟待解决。要想适应新形势下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目标,就必须在地市级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提升上破局,打通地市级党内监督的重要环节,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向基层传导下去。因此,应立足于提高地市级派驻机构履职能力,从派出纪检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选人用人方式方法、后勤保障和派驻机构改进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改进创新。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梳理派驻机构的历史沿革,对目前派驻机构履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梳理和原因分析,以内蒙古包头市为例,围绕提升地市级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