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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古镇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类型之一。古镇保护的历程相对于历史城市的保护起步较晚;最早在1982年时“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就已被提出,而“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则直到2002年出台的文物保护法中才被正式提出。从人类固定聚居点性质的角度来说,古镇具有其特殊性,自身带有乡土性的同时具有一定商业性,发展条件较好时可能成为城市形成的前身,交通发展条件不利时其更类似于农村。因此笔者将“古镇”作为研究对象。古镇历史文化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是古镇保护的基本原则所在。古镇的历史遗存是“形”,古镇的历史文化渊源是古镇的“魂”,所以古镇文化的完整保存与延续,是古镇保护的核心所在。论文从历史的角度去剖析不同历史阶段古镇发展的真正动力原因,“借古鉴今”,找寻新时期下古镇发展的适宜性道路。影响云南地区古镇生成和发展的因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两方面的因素。在古镇聚落形成早期,其受到自然地理环境方面因素的影响是极大的:随着人类文明、科技发展程度的增高,自然环境方面因素对古镇发展的影响在逐渐缩小,相反人文社会环境方面因素的影响却在逐渐增大,并在古镇的生长期、快速发展期、分化衰落期几个历史时期中表现明显;然而由于云南自然地理的特殊性,时至今日,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依旧不可小觑。古镇的物质遗存,是其历史风貌的重要载体,也是稀缺的文化旅游资源。对于失去了昔日地理交通优势的古镇来说,文化体验的旅游发展,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增强小镇空间活力的动力因素,但同时也面临着保存与开发、保护与发展、扬与弃的矛盾所在。论文通过认识古镇的物质空间环境形态、古镇生成的历史背景原因,从古镇的自然、人工环境构成两方面探讨其物质空间环境的价值所在,用于对当下古镇的特色保护研究和政策制定的一定技术支持。其次,古镇物质环境的保护,有赖于其整体文化的保护传承,有赖于古镇相关规划编制的完善、配合,以及各类保护条例编制的完善,因此,可以通过对国外历史城镇/建筑保护鼓励措施的借鉴、国内古城相关保护方式的借鉴,完善古镇的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