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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方面,我党提出了不少新思想、新理念,其中最具指导性的便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新一届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贡献,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系统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弄清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既是全党和全国人民从实践上去实现的主要任务,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面临的一项主要研究任务,更是中国社会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研究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的联系,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身就包含有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理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的贯彻运用,使科学发展观具体化和现实化。二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一种谋求科学发展的观点,是从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手段和最终实现的发展目标等方面去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是从发展的角度求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社会所处的一种状态或形态,是从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社会状态等方面反映和检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是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化。因此,只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也只有不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保证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和目标的真正实现。弄清构建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必然有助于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本文就试图通过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作深入细致的哲学分析,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认识。探索从前者到后者发展的理论依据,并揭示出二者之间的必然的内在联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战略指导和理论支持,克服和避免各种社会不和谐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