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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凭借其先进的传播手段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各个领域,人们在享受媒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感受到媒体不适当地参与司法审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大力提倡媒体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的背景下,也产生媒体过度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影响司法公正的争议。现代媒体被认为是民主国家的“第四种权力”,媒体的发达被认为是民主国家及自由社会的重要标志,然而,媒体在监督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如不注意尺度、把握分寸,就很容易对司法公正造成损害,妨碍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从而损害个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从近几年的一些焦点案件中,我们发现媒体的过度报道已经对个案的结果造成了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对于“媒体审判”问题的分析,笔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选取近几年来社会影响颇深的“媒体审判”的案件为例以直观呈现“媒体审判”的真实面貌;另一方面,针对学界研究存在的相关概念不清的问题,笔者综合考量了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充分吸收借鉴前人的理论精髓,试图建立更加符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理论框架。在本文当中,笔者以心理学相关理论论证了“媒体审判”对案件审判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影响,进而通过分析言论自由、司法独立等权,打破以往研究的惯性思维,树立舆论自由与公正审判之间对立统一的观点,以改变“媒体审判”与独立审判、舆论自由等权利冲突的固有认识。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上,带着对中西方司法制度差异及共同点的清醒认识,对就“媒体审判”有深入研究的国家的做法进行分析,以期通过对其他国家规制“媒体审判”的历史轨迹及具体方法的把握来帮助建构我国规制“媒体审判”问题的可行性框架和模式。本文第一章首先对何为“媒介审判”做了理论阐释,并且综合考察了国内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对学界的研究结论做了分类阐述,在总结学界不同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笔者对“媒介审判”的理解。在第二章中,笔者重点、深入地阐明了媒介如何参与审判过程、如何影响审判结果,尤其是结合我国的现实环境,提出在我国媒介干预审判的主要模式是权力直接接入审判。在接下来的章节中,笔者重点论述了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的内在联系与区别,对于“媒介审判”能否对司法公正造成伤害做了细致的探讨并得出自己的结论。问题既已阐明,笔者就必须提出自己的建议,所以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对如何规制“媒介审判”提出可行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