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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女子教育是中国女子教育近现代化的开端,它的产生和发展,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教育观,结束了几千年来中国女子不能接受正规教育而只能局限于家庭教育的历史。随着鸦片战争近代中国国门的打开,西方文化逐渐渗透以及留学人士的增多,国人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不论是戊戌时期由于强国保种的时代需求维新派萌生的倡兴女学的思想,包括张之洞、梁启超、康有为的关于女子受教育权利的思想,还是辛亥革命中为女权呐喊的金天翮和革命先锋秋瑾对于保证女子受教育的权利、培养女子国民教育理想的追求,都对当时的社会和国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推进了女性受教育权利的法定地位的确立,使得女性的受教育权利有机会得以保障和实现,女子教育真正的成为了国民教育的一部分而正式纳入了学校教育的轨道,同时也为女性自身的解放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清政府在全国颁行的学制章程,即1907年3月,学部颁布的《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中,女子受教育的制度被写进,从而使女子受教育的权利得以确立和实现。女子教育正式列入了社会教育系统,女性得以同男子一样入学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实现其受教育权。虽然从对上述章程和相关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清政府颁布章程是时势变迁中的无奈之举,同时也最大程度的保留了传统女子教育的内容,名义上是赋予女子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实际上是通过法律的规定对女子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种种限制。但是女子受教育权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和实现,开启了女子接受学校教育和女子各方面权利发展的全新的篇章,这显示出的巨大的进步性是不可忽视的。 在章程的保障下,女子得以有机会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实现其受教育权,各种女子学校开始蓬勃发展。按照时间的发展,女子教会学校、国人自办女学(以经正女学堂为代表)、职业学校、女子留学教育、高等教育乃至以后的男女同校的发展,都体现出了女子受教育权利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尽管在这一过程中,有太多的不足,教育相对落后,女子教育与男子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女性群体内部因为种种原因接受教育、实现受教育权利的范围和程度也有不同,但是我们欣喜的看到,女子受教育权的实践已经突破传统女教的藩篱,在章程的规定范围内使得女性的受教育权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障和实现。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研究,笔者总结出清末时期女子受教育权发展的特点,主要为男女不平等,受西方影响大以及不是独立完整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对于女子受教育权发展的多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得出了真正受惠的女性并不多,中国女性所追求的平等教育权还远远没能实现的结论。同时,也探讨了清末女子受教育权发展的过程中对于今天的借鉴和启示,相信研究清末女子受教育权,能够进一步了解中国女性争取应有的受教育权的过程,从而对当今女子平等受教育权的进一步实现作出更有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