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医患关系的研究应归结于对其伦理本质的研究,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操作层面的分析,这样才能抓住当代中国医患关系异常紧冲突的根源,从而解决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医患关系问题的发生在我国当代道德退化、卫生服务异化的语境之中。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一方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医学奇迹,但另一方面,变化发展中的医学实践又期望得到医学道德原则的支持。
人类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人际关系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形成的。医患关系作为人类社会中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是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一部分,但它又不完全等同于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影响和制约医患关系的因素,既有一般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又有与医疗行业密切有关的种种因素,如医德医风、医疗保障制度、医疗管理体制和方法、医学模式等,从而使医患关系具有文化性、社会性;具有施爱性、契约性等种种特点。
在医患关系之中,首先是两者之间的现实交往关系,一切有关医患关系的法律、规定和道义论的诉求都必须在医生和患者的具体医疗活动之中实现。这就要求医生应具有有关医学伦理的知识,知道具体伦理规范,掌握一定的伦理技术;医生必然要认可医学道德法则的权威性,医学道德法则的“应当”成为医生的意愿,使自己的感性欲求服从理性命令的“应当”;这应该成为每个医生的道德自觉,且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情感,自觉的进行道德行为,而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或换取个人名誉。
医患关系是一种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的平等关系,医患之间是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不能因为掌握专业医学知识和技能上及患者求医的弱势心理,而无视平等的存在,平等是天赋的。医生与患者在医学知识和技能上的不平等,不是与生俱来的优越条件,是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使个人“偶然”获得的知识,是自然的事实,不是道德上的应的。这就要求医生以患者认知的语言,告知患者与疾病有关的医疗信息,使患者知情,并做出相应的承诺。在医患差别的情境下,患者获得最大的利益。
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的医疗保健应在不违背法律基准线的前提下,以保护普通老百姓、贫困与弱势群体的利益为根本,构建以健康为核心的中国老百姓的社会保障体制。在医疗实践之中,真正做到事实上的关爱,尽可能的公正和极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