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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监督具有一种内在的互动关系,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得以实现的基本途径,它在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对于舆论监督的实现具有基础性的意义。新闻舆论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和无形的社会力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情绪和行为,而且对社会权力、公共政策形成某种约束和制衡。 我国的舆论监督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框架之下,政治体制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因此,中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国家的喉舌,必须首先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为对权力制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 当今,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仍受到各种羁绊和困扰。其中,行政干预新闻舆论是当前新闻舆论监督中最突出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使新闻媒体能够提供充分而多样的资讯,并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必须加强新闻法制建设,进行新闻监管机制的改革。 从现有的法律依据看,我国法律对于新闻媒介在舆论监督中的禁止性规范较为严密,但是对于新闻媒介实施舆论监督所应具备的采访报道权、批评权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定权利,舆论监督权显得不够完备。当前舆论监督遇到的另一个突出难题是因监督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明显增多。因此,迫切需要研究新闻舆论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问题,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新闻媒体与其他企业一样要在竞争中实现生存,就必然会与许多经济利益集团发生种种联系。所以,当媒体对这些对象实施监督时,往往瞻前顾后,三思而行。从长远看,媒体走向市场,展开竞争是一种必然趋势,只有建立“监督新闻”机制才能抑制媒体商业化的负面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是舆论监督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否则难以保证舆论监督的效应。总之,舆论监督环境的优化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不断改善,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是良性互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