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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患者首先作为未成年人具有独特的生理特点和精神世界,未成年人是独立的权利主体,一方面,除了不享有部分政治权利外,享有宪法赋予的与成人一样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作为公民中的特殊群体而享有特别的权利,受到特殊的保护。我国已经建立起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体的未成年人人权保护法律体系,同时我国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的共同提案国之一,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且初步建立起对未成年人权利予以特别保护的法律体系。但近十几年来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有的保护体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其次,未成年患者又具有患者这样一个特殊的身份。在医患矛盾突出的今天,患方作为弱势群体受到普遍的关注和保护,患者的权利成为社会舆论和学术研讨的热门,也受到更多的重视和保护。而患者自身也在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中潜移默化的提升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他们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生理和心理都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因此,他们在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上有很大的欠缺,他们的权利很容易被忽视,难以得到保障。未成年患者的权利是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和患者权利的交集与融合,是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在医疗法律关系这个特殊领域中的具体化。未成年患者与成年患者一样,享有的权利包括:医疗平等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妥善医疗权、知情权、医疗自主权、隐私权、医疗文书查阅复制权等。但未成年患者享有的这些权利有自己的特点,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有的问题。如果能把握这些特点,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对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起到推动性的作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根本意义所在。本文共分五个章节。第一章导论,阐述了本文的选题来源、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和研究现状等。第二章对未成年患者与医方的医患法律关系进行了梳理,提出未成年患者与医方的医患法律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监护人监护下的未成年患者与医方的医患法律关系;二是,脱离监护人监护的未成年患者与医方的医患法律关系。并且重点分析了委托监护的相关问题。第三章研究未成年患者的权利。首先阐述了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相关理论,包括未成年人权利的特点和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内容;其次阐述了在医患法律关系中未成年患者的权利,指出在医患法律关系中未成年患者享有与普通成年患者一样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医疗平等权、知情权、医疗自主权和隐私权等等。第四章重点论述了未成年患者虽然享有与成年患者一样的权利,但是他们并不能用和成年患者一样的方式行使这些权利,并且他们的权利也更容易受到侵害。文章主要论述了未成年患者在医患法律关系中行使生命健康权、医疗平等权、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时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五章针对前述的未成年患者在医患法律关系中行使某些权利时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论述了对未成年患者权利的保障,对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途径提出了一些观点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