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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稳定的经济局势和我国的社会转型,社会企业的出现及其本身具有的公益宗旨企业化运作模式更能适应我国当前的大环境,高效的实现公益组织的社会价值。 本文明确界定了社会企业概念,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了公益宗旨企业化实现分析框架,认为公益宗旨企业化实现是基于“公益宗旨”和“企业化”两部分构成,其中,企业化运作是实现公益宗旨的手段或基础,主要通过商业性经营活动完成。而公益宗旨是企业化运作的最终目标,公益宗旨的实现主要从法律控制层面和客观层面(即组织自身)两个层面体现。本文引举“深圳残友集团”为例,通过具体个案进一步剖析了公益宗旨企业化实现的逻辑,即公益宗旨企业化实现过程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本文力图以公益宗旨企业化实现为逻辑分析依据,通过结合案例最大限度的展示公益宗旨企业化实现过程,并在此基础之上立足我国当前社会状况对我国社会企业现状进行描述,透析社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继而深入探讨社会企业的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