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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现行分税制度改革的不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权和事权定位不清晰,形成“财权逐级上收,事权层层下放”的局面,致使地方政府尤其是级别较低的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在财政困境的巨大压力下,许多地方政府不得不实行“土地财政”,创造预算外财政收入,来缓解当地的燃眉之急。同时,因地方财政收入体制的不健全和官员政绩考核的压力,地方政府通过限制土地供应的政策,制造紧缩“假象”,以“招拍挂”出让形式,积极的抬高地价,从而不断推高商品房价格。 本研究以温州地区为例,通过分析近十年来温州市土地征用、土地出让、财政税收及商品房市场等相关数据情况,实证现行分税制下温州市所推行的“土地财政”的情况——政府从农民手中低价征地,再以“招拍挂”形式高价出让,并通过限制供地政策不断推高地价和房价,从中谋取暴利。 鉴于分税制的不完善和“土地财政”的困境,本研究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分别提出改革建议,并简要介绍温州地区新型的改革模式,以供各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