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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交易中用来区别其商品和服务的标记种类繁多,在一定程度上已完全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字和图形标记。出现了大量声音、气味等新的商标构成因素,这样商标的保护范围也应该有相应的调整。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保护的同时,我们应该思考商标法应对其作怎样的安排,是应该对外国新的制度笼统的照搬,还是在本国的商标保护环境下制定适合自己的制度等等一系列的思考成为本文写作的动力。本文研究的目的是为声音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更具说服力的理论支持,运用了文献分析、价值分析及辩证分析等分析方法,将声音商标可以获得注册的前提和如何注册等问题用清晰的思路和缜密的语言表达出来。文章的新颖之处在于厘清了将声音商标纳入商标法保护范围的前提,即商标标志如何获得保护,从而站在我国商标法的立场上分析将声音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是可行的。文章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商标保护类型的变化,通过阐述商标保护类型已经从传统领域扩大到了新的领域,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商标保护类型逐步扩大的规定,分析商标保护类型扩展。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声音标志气味标志出现的必然性,从商标结构的变化、商标的经济功能、商标显著性理论的变化三个方面分析了商标标志已经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意义、功能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建立在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因为声音标志、气味标志的出现是必然的,那么我们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将其纳入保护的范围,这样必须要分析声音标志、气味标志获得保护的前提以及考察其是否能满足些要件。最后一部分是对声音标志、气味标志商标化的建议,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将声音商标纳入商标保护的范围,并对声音商标注册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气味商标不具备成为我国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的条件。对未纳入商标法保护的气味商标也结合其他的制度予以分析,希望能给气味商标合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