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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是指在政府机构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防止部门间沟通难、协调难等官僚机构通病,从而降低行政运作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主要特征是“宽领域、广职能、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推诿少。大部制是国际化发展趋势,是发达国家政府部门设置的惯例。我国于2007年明确提出了要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健全政府部门职责体系,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佛山市勇饮头啖汤,区级大部门体制改革力度大、体制创新和示范效应强,受到中央和省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的高度评价。改革符合县(区)级政府的层级特点和工作实际,较好地破解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的体制性、结构性、制度性障碍和束缚,为全省乃至全国深化县(区)级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借鉴。当然,由于大部制改革是新生事物,无现成经验可鉴,运行仍处于磨合层面,必然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诸如机构的重新设置与职责的重新界定问题、上下级部门的权责重新对接问题、公务员队伍磨合和建设问题等。鉴于此,本文尝试分析佛山市大部制改革的经验与做法,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对未来的改革者提供有益实践借鉴。本文研究的主要特点:一是资料完整详实,本文所用资料全部是佛山市实行区级大部制机构改革的真实资料和数据;二是实例具体,本文采用了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真实典型案例,从实际出发更有说服力;三是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强,本文对佛山市实行区级大部门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均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这些办法由基于理论知识,紧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因此可操作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