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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P2P网络借贷进入中国以来,已经经过了十三余年。现如今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已高达六千余个,累计成交金额达亿万元,出借人和借款人达一亿余人次,已然成为了一个颇具规模的新兴互联网行业。虽然P2P网络借贷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加,承担的社会职能也日益增大,但是国家监管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进行补充,导致P2P网络借贷的野蛮生长。2016年以来P2P网络借贷频出乱象,所涉及的人数之多、数额之大令人咂舌,引起学界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开始对其介入监管,并且力度和范围逐渐加大,相关问题得到初步解决。随着行业资源整合和不良平台退出清理,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日渐清明,在震荡过后P2P网络借贷逐渐恢复元气并更加成熟。作为社会经济运行中的一员,P2P网络借贷的参与主体具有相应的公共需求,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依法进行纳税。同时为了满足财政收入的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要求,国家应当针对P2P网络借贷行业进行征税。然而,由于P2P网络借贷的特殊性,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用。另外,目前的税收征管手段较为落后,也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互联网交易模式。为了解决此问题,本文对P2P网络借贷的相关税法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对P2P网络借贷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第一节介绍了P2P网络借贷的相关概念。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概念、性质及模式进行分析,得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金融机构并且其提供的服务属于金融服务的结论。第二节对P2P网络借贷产生和发展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节对P2P网络借贷在征纳过程中应遵循的税法原则进行梳理。分析了对行业进行依法征税的必要性。第二章着重分析了P2P网络借贷的税收现状。第一节对P2P网络借贷的三方主体即出借人、借款人和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缴纳以及如何缴纳的各项税进行了系统分析。第二节分析了我国现阶段P2P网络借贷三方主体的纳税现状。第三节结合纳税现状分析目前P2P网络借贷存在的税收问题,主要包括个人出借人收入和损失不能相互抵免、借款费用税前扣除难以计算、借贷双方身份难以确认、P2P网络借贷平台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实际上的税负不公。第三章主要分析了英美P2P网络借贷的给我国带来的税法借鉴。第一节介绍了英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和出借人的税收制度。第二节介绍了美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和出借人的税收制度。最后在第三节得出解决P2P网络借贷的问题主要通过对现行税法的修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的启示。第四章提出对P2P网络借贷税收制度修改完善的建议。第一节对实体税法提出修改建议。主要有给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应的税收优惠,完善个人出借人的损益抵扣,明确企业借款人的税前扣除。第二节对征管法主要是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修改建议。包括给予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推行电子发票,建立实名交易登记制度。第三节对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提出建议。主要有加强税务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加强P2P网络平台的信息披露和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全方位多维度的解决P2P网络借贷的税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