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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理念是我国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对我国国土空间的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则是落实这一理念的关键,因此加强对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更好的理解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义和目标,本文首先总结了当前我国在区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客观形势和主要问题,分析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提出背景。接下来文章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提出过程、目标、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析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内涵,论述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概念、特征和作用,并对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过程以及保障和应变措施进行了思考。文章接着通过对国外几个空间秩序较好的国家在国土规划或区域规划的经验的研究,提出了对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的几点启示。最后,文章选取吉林省为例进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初步研究。为了从整体上思考和使研究具有针对性,本文在对吉林省特殊省情作简要叙述的基础上,将吉林省划分三大概念性区域,并分别对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三大概念性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文章进而探讨了吉林省在进行主体功能区规划时需要妥善处理好的几个特殊问题,并在最后对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