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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已经开始尝试在部分医疗机构或全国范围内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逄慧等,2019)。2018年,法国政府正式推出面向民众的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医疗档案”。而目前我国电子健康档案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研究法国“共享医疗档案”政策不仅有助于丰富、完善我国电子健康档案理论体系,也可以为我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改进和成功推行提出有益的参考。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实际上早在2004年即被提出,搁置了 15年才被最终实施,这使笔者对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发展产生了强烈兴趣: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是如何推行和发展的?法国在推行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阻碍以及采取了什么策略来应对?法国“共享医疗档案”政策目前的建设及应用成效如何?本文旨在以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为主体,概述其发展历程,分析其“被搁置”的原因和对策以及目前的发展成效,并分析其对我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发展的启示。论文第一部分,即第二章,是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概述。笔者首先着眼于过去,简要分析了法国推出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原因,并梳理其发展历程,从2004年政府提出“个人医疗档案”计划,到2014年提议更名为“共享医疗档案”,再到2018年政府正式推出“共享医疗档案”政策。随后,根据“共享医疗档案”官方文件和部分学者文献资料,介绍了法国“共享医疗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面向人群、创建渠道和注销方式、储存内容等。法国共享医疗档案面向所有的社保参保者,他们可以自行创建,或是在医生、药房或社保基金会的协助下创建。档案内容包含患者的基本健康信息、以及门诊记录和检查报告等。最后,本章从患者、医生和医院三个层面分析了法国“共享医疗档案”的优势,包括提升医疗体验,提高医疗质量,节约医疗资源等。第二部分,即第三至五章,对法国电子健康档案进行了政策文本分析。首先,本文对“个人医疗档案”和“共享医疗档案”两个阶段的政策进行了文本高频词的对比分析,分析出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关键词主要变化。这些政策的变化主要是考虑到在“个人医疗档案”阶段面临的障碍,因此在“共享医疗档案”阶段对政策进行了调整补充。首先,电子健康档案因为隐私安全隐患遭到了诸多质疑。为此,法国政府在法令中明确了“共享医疗档案”的访问和修改权限,更好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安全。其次,“空档”问题对于电子健康档案也是一大挑战。在15年的过程中,法国才慢慢提高了信息系统的自动化,让“共享医疗档案“在建立初期不再是空白档案,而是自动录入了诸多信息,包括报销记录、疫苗接种等内容,提高了吸引力。最后,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推出遭到质疑甚至反对,导致参与度不高,严重阻碍了电子健康档案的推广和普及。为此,法国政府加大了宣传力度,也通过加大资金支持鼓励更多的民众和医生使用“共享医疗档案”。接着,第五章是法国“共享医疗档案”政策目前发展效果的研究。一方面,分析了“共享医疗档案”政策目前取得的成效,包括注册人数、档案内容丰富程度、使用度等。另一方面,也分析了法国“共享医疗档案”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如医生参与度低、普及率待提高、地区分布不均等。总的来说,法国电子健康档案政策的发展是一个艰难推进的过程,可以为我国提供一定的经验和教训。首先,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电子健康档案法律法规,尤其是在隐私安全方面。其次,在考虑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前,可以首先考虑出台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协调当前各省市已建立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最后,民众和医生是电子健康档案的关键使用者,政府需要采取政策措施提高民众和医生的驱动力。此外,由于两国在医疗体制方面存在差异,以及电子健康档案政策采纳中的问题和难点存在不同,仍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断法国经验是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