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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以来,伴随着新一轮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推进,人民币汇率与外币利率定价的市场化、企业的套利需求与外管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业经营竞争的需求,传统意义上国际结算三大工具(电汇、托收、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类产品被人为地更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从而形成了种类繁多的国际业务组合产品。这些组合产品往往灵活运用了金融工程技术,结合境内、境外的本外币市场汇率差、利率差等市场机会,以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为基本载体,一方面为企业提供无风险的财务收益,另一方面为商业银行带来国际业务收付汇量、人民币外汇交易量、拉动对公负债规模及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所以一经推出,受到了银企双方的普遍欢迎。但由于金融衍生产品目前仍旧受到监管机构比较严格的使用限制,旨在套利的组合产品的合法合理性时常受到质疑,所以有必要对常见的衍生产品进行梳理。套利过程往往涉及到多个金融产品、甚至是多个金融市场,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常常对组合产品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市面上更是缺乏判断产品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规范模型可用。考虑到目前国际业务组合产品中不少都内嵌有外汇衍生产品,故本文首先对在组合产品设计中常用的衍生产品(远期结售汇业务、无本金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对外币期权业务)定义、交易流程、交易担保管理、交割时需提交材料等情况进行介绍,便于企业财务人员把握其风险特征;此外,由于我国现阶段对资本项下外汇业务仍旧施行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故一并将相关外管政策进行梳理,保证产品运用的合法合规性。其次,商业银行实务中国际业务组合产品品种较多,尽管手段目标不尽相同,但产品的构建原则和设计思路却是相通的,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掌握这些产品的设计,对其构建原则和设计思路的讨论是有必要的。因此,我们提出了构建成功的组合产品构建原则符合以下三个要素:①不额外增加客户成本,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组合产品必须要有预期套利收益,二是因为组合产品为商业银行设计的打包产品,产品产生的收益在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进行自愿分配,我们假设不额外增加客户成本为客户接受的底线;②不违反现行人行、外管政策规定,在突破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应当还有很多套利机会可被利用,但并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畴;③在商业银行FTP考核框架下实现商业银行收益的最大化,组合产品的设计目标是虽然是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但不应该损失商业银行的利益为代价,而是从市场寻找定价失衡的机会,考虑到现在商业银行都普遍采用了FTP进行内部经济利润考核,所以组合产品的设计也必须考核FTP因素;但同时,为了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并维护银企关系,商业银行收益的最大化也不应是单纯利润数字上的比较。综合考虑到重要程度前后,以上三原则对产品设计的约束能力呈递减趋势。然后,我们从“境内外价差”套利和“汇率利率差”套利两个思路展开套路组合:境内外价差套利是利用将非本金交割远期(NDF)工具与境内的即远期结售汇相结合,构造套利组合对远期人民币汇率进行套利的情况;“汇率利率差”套利目的是借助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未来汇率之间存在的不均衡,达到实现资产增值或是负债减少的目标,在实务中它一般被形象地称为“三合一”或是“二合一”,这主要是在设计该类组合产品的时候,往往借助高息资产、低息负债及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在无风险套利组合时使用远期结售汇,在有风险的组合中则多使用零成本期权组合或不使用)来完成,其核心思路是利用国际金融中著名的利率平价关系式,同时,在实务中,从期初是否可以确定了远端结售汇预期汇率的角度看,套利可分为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的两个大类,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往往采用远期结售汇锁定未来价格,如果远期结售汇价格落入套利区间,则可很方便地进行无风险套利,而后者常常会采用无成本的期权组合方式来将未来的结售汇价格锁定在一定区间之内,是否盈利则需知道到期日实际即期结售汇汇率和组合上下限等综合因素。之所以要采用后者的套利模式,一方面是因为有时远期结售汇价格并没有落在套利模型允许的区间内,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希望承担更大的风险以获取更多的收益缘故,而有风险套利组合中对未来即期汇率的预测模型是核心问题,因此本文又做了即期汇率的预测模型理论建模。最后,基于真实的案例背景(人民币存单、美元贷款及美元看涨风险逆转期权组合的三合一产品),我们使用GRACH族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性建模,进而建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收益率预测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求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未来价格序列和看涨风险逆转期权组合的预期交易价格----即远端实际购汇时所得价格并对组合进行简要的投资分析。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补充目前国内对国际业务组合产品的设计研究、加深企业财务人员对国际业务套利组合产品的理解,运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提出了针对汇率利率差套利的国际业务组合产品预期投资收益率的模型,并通过案例研究,便于企业财务人员认识此类产品的收益风险特征,进而更为理性地对此类产品进行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