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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社会矛盾高发,城镇化、空心化和留守问题并存,农村基层治理困难重重,精神文明建设普遍滑坡等等,引发政府、学者和其他社会各界对创新农村治理方式进行思考。广东省云浮市根据自身情况,组建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实行“组为基础,三级联动”,探索乡贤治理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文以广东云浮推行乡贤治理的历程、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得到的启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研究对象,旨在以公共管理的视角,通过文献分析法、个案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力图为完善广东云浮乡贤治理提供建议和在全国推行乡贤治理总结经验。 由于传统认识落后、配套政策滞后、职责定位模糊、法规制度不全等原因造成广东云浮推行乡贤治理过程中出现了村民村干部对乡贤的认可程度不高、乡贤理事会法律定位不明确、与“两委”运转关系不协调、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问题。完善乡贤治理的主要对策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增加对乡贤的认同感、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和推动乡贤治理法治化、合理划分职责和理顺与村“两委”的关系、建立健全乡贤理事会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乡贤自身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