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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中央提出允许承包土地转包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越来越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然而,土地赋予了农民就业岗位和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我们要妥善解决农民土地流转出去之后的生活安置问题,特别是就业问题,为他们提供一个长久、稳定的保障机制。为了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我国实行了多样化的流转方式,主要包括土地信托、土地抵押、股份合作等,并在流转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农民的自主权。虽然政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但我国目前土地流转下的农民就业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就业质量低,就业渠道窄,就业保障难。针对这一系列现实问题,本文首先对阻碍农民就业的理论进行分析,“公共就业服务理论”指出:我国就业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能满足农民就业的需求,同时滞后于社会就业结构的多元化改变,供给的低效表现在农民就业服务主体和形式的单一,与农民就业的需求不能协调发展。“人力资本理论”指出:要加大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就业的综合素质,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民就业。其次,从社会现实因素分析,农民的就业障碍主要表现在:传统“二元社会结构”影响,就业服务体系缺失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最后,从农民的自身因素看,就业能力低是农民就业的主要障碍,同时小农经济的影响,造成了农民就业积极性不高,这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就业。本文在最后结合国外农民的就业培养模式,提出了对我国的实际借鉴意义:首先,要加强立法建设,促进农民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在立法保障下促进农民就业;其次,以政府为主导,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最后,要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农民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针对我国农民就业培养模式的构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一、由“安置就业”向“自主就业”模式迈进;二、加强职业化教育,为企业输送专业人才;三、发展农村区域经济,促进农民的就地安置;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