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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研究,更多是以静态的视角阐释其困境和原因是什么,很少以动态的视角研究出现这些问题和困境的过程。在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各单位会针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反复与编制管理部门“讨价还价”。从制度层面来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是依法进行的制度性行为。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非制度性的“讨价还价”。对这一现象,已有研究有一定陈述,但对一些重要性问题的研究深度稍显不足。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的讨价还价过程是怎样的?在这个过程中,各参与方采取了哪些技术策略?讨价还价的运行机制是什么?最终产生了怎样的功能? 本研究基于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理论,运用社会学的“过程—事件”分析方法,研究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的“讨价还价”现象,分析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讨价还价的过程、运行机制和功能。此外,我国由于在改革进程、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各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也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基于这种差异性,笔者选择以广东NH区为例,在深入观察调研的基础上,整理出了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讨价还价”的三种类型。一是机构性质类别界定中的讨价还价。2008年NH区启动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分类改革涉及到机构定级定性、经费形式以及人员编制管理等多方面利益,各机构及其成员在利益最大化动机下,会在机构定级中与编办进行讨价还价。二是职能定位中的讨价还价。在简政放权背景下,权力逐级下放,原本在市级的职能下沉到区县,下放的职能应该由哪个部门来承担,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编办会展开一轮角逐。三是核编定员中的讨价还价。和行政编制相比,事业单位核编定员标准更模糊,针对事业编制人员数量的讨价还价有更大的可为性。 本文对“讨价还价”的三种类型进行过程分析,一方面事实性陈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讨价还价”的过程,为本研究提供更加详实的素材。另一方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技术策略的使用,有助于我们分析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中讨价还价的运行机制。研究发现:非正式因素在编制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讨价还价”会造成“控编减编”的初始目标与“只增不减”的现实目标之间的悖论,甚至削弱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基于此,结合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时代步伐,对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行动系统进行反思:一是完善行动规则,加强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和标准化。二是转变行动逻辑,加快编制管理的法治化。三是提高行动过程的透明性,加强编制管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