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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的必然战略选择。本文在系统阐释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规范性参照标准的基础上,利用“十五”时期以来的统计数据,构建了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数体系、对31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数进行排序并测量了地区间的相对差距。研究显示:我国地区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平衡化特征明显;经济发展水平仅能部分反映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水平;东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均等化程度高于中西部地区。应着力制定统一标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激励相容机制,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