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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全面扩展深刻地变迁了我国的经济、社会格局,社区取代单位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目前,我国已有超过5亿人口生活在城市社区,并且每年还有将近1.4亿的流动人口流向社区,体量逐年扩大的城市社区被喻为新时代社会稳定的基石,作为城市社区核心构成的社区公共服务及其供给机制就因此成为社会重点关注的领域。 历经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城市社区公共服逐渐成为政府、市场、社会等主体互动的领域。基于政府财力、能力有限的事实,突出去行政化的多元化供给无疑是过去十余年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改革普遍采取的措施,但近年来表现为“总体水平不高、效率低下、供需失衡”的多主体发展失效又发出了这样的警示:倘若一味地去行政化,则有可能造成“公益性”公共服务缺失的“帕累托改退”恶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政府治理能力的建设就成为配合新政策的明智选择。加强政府治理能力的建设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并注重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发挥,进一步而言,就是政府要以协调与整合的整体性治理方式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 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和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选取南宁市几个发展较为成熟的社区,总结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现状,探讨其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观念、确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协调和整合、构建起“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差异化供给机制”,并建立与之相应的保障制度,最终实现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