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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人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前进,也就使得人们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随着资源的日益枯竭,能源供给安全被提上议事日程。人们在追求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时,不得不面临建筑物的能源节约问题。能源危机所引发的各种问题使诸多发达国家认识到了节约能源的重要性。由于在对能耗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建筑物能耗的比例占到了全部能耗的三分之一,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于是,建筑物节能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发达国家相继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来制约建筑物高能耗问题,并提出建筑节能的目标,收到较好效果,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国从2000年以后才开始关注建筑节能问题,但作为能源资源消耗主要部分的建筑,却没有专门的、高效力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和规范。本选题就是在面对建筑节能法律体系不完善以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缺失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文以建筑节能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主要研究方向,通过以美国、德国作为两大法系的代表,对比美国、德国两个国家对建筑节能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筑节能方面的优势,并在这些先进和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中寻找适合我国借鉴的思路。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主要运用比较研究法和跨学科研究等方法对选题展开探究。通过对有关建筑节能问题大量文献资料的阅读和筛选,去粗取精,寻找科学合理的文献资料作为本文的研究基础。通过对比域外关于建筑节能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选择出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做法。通过结合经济学、环境学的相关理论为我国建筑节能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依据。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使本文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结构体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构建建筑节能的现实依据和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分析建筑节能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建筑节能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了现实和理论参考依据。此外,对中外建筑节能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是本文的一个亮点。与此同时,在对我国建筑节能现状进行分析和寻找对策的过程中,本文也提出了较为新颖的建议。以学科间的理论分析为铺垫,通过对比美国、德国两个国家在建筑节能法律制度方面的选择,以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笔者初步得出了如下结论:我国建筑节能方面政策、立法有所缺失,行政法规之间错综复杂,缺乏统一的规定,没有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评价标准的规定,以及社会有关建筑节能问题重视度不够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即通过完善立法,利用经济激励政策,建立建筑节能能耗标识制度、制定适宜的节能标准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建筑节能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