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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寻租行为都普遍存在。它是对既得利益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是一种经济的负和博弈,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抑制公平竞争、阻碍制度创新及倡导社会不良风气等一系列后果。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金的主要使用途径之一,具有调节经济运行、优化产业结构、保护民族产业、节约行政成本及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的重要作用。而政府采购独特的属性使其成为了寻租行为的高发区。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国民财富的损失、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损害了政府的荣誉和形象。因此,研究此领域寻租行为的产生及抑制对策,对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公共资金的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表现和原因;并利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使得此问题的分析更加规范化、深入化。本文从寻租和政府采购的概念入手,对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文章第一部分阐述了寻租的内涵、政府采购的定义和功能以及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及其表现;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产生的客观和主观原因;第四部分利用动态博弈模型定量的对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产生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第六部分结合第三、四部分对政府采购寻租行为产生的定性分析以及动态博弈模型分析的结论,从完善和创新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强行政伦理道德建设两个方面对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防范和遏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方案。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得出寻租行为在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均有表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不完善、监管机制、招标机制不健全、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不科学、委托代理机制的弊端以及政府采购官员权力运行不合理、利益的驱动是我国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而经过动态的博弈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政府采购人员寻租概率的大小与政府监管成本、政府对供应商和采购人员的罚款以及采购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收入有关。因此,本文提出了从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建设、建立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强化惩罚制度、优化政府采购中的激励机制、建立租金消散机制、加强行政伦理道德建设等方面来防范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