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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电新旧更替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将面临废旧家电大量被淘汰的事实,乐山市也不例外。如果对废旧家电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和资源的大量浪费。目前我国在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方面还没有相关立法。由发展改革委起草的《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只是列入了《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但至今仍未出台。本文通过观察访问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乐山市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了这种现状将造成的后果以及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法律对策。希望通过对乐山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调研,对国家在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立法方面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除了前言和结语,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乐山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现状。通过调查了解到,乐山市在废旧家电的回收现状是,专门的回收渠道还未建立;生产企业“以旧换新”流于形式;个体户回收成为主力。而在废旧家电的利用方面,废家电的非法拆卸和提炼的现象十分普遍;旧家电出售的管理混乱无序。第二部分,乐山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现状分析。按照乐山市目前对废旧家电的处置方式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废家电的非法拆卸和提炼会严重破坏环境,同时还会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而旧家电的超期服役以及出售的无序管理将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巨大威胁。造成乐山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现状的原因在于,关于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立法呈空白;人们对废旧家电的环保意识不足;政府和环保部门对乐山市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现状没有危机意识;对旧家电品质鉴定能力的缺失。第三部分,乐山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现状的法律对策。要改变乐山市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的现状,就必须对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进行法律规范。而针对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提出的法律对策,应该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循环经济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循环经济强调的是以源头削减为核心的全过程控制污染。因此在法律对策中就要贯彻循环经济的“3R”原则,产品延伸责任原则,责任主体多元化原则。在此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具体的法律对策,即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营建绿色消费环境;建立多元化、规范的回收体系;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在采取激励机制的同时还应该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