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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作为人类社会规范世界的两个不同维度,二者之间既有明显的差异和界线,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在价值上法律以道德为基础,道德始终贯穿于法律过程之中。一方面法律自身内涵着人类真善美的道德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对实现道德理想起着规范、制约、引导和保障的作用。可以说,道德是自觉的法律,法律是强制的道德。但在实践领域,由于受国民素质、民族心理、伦理观念、文化传统、认知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法的道德价值认识不清,没有形成正确的法律道德价值观,以至于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法律的道德价值取向理解上的偏差,甚至与之相悖。这种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法治的实现,也为以德治国设置了观念上的障碍。故而,在法治与德治并举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大治国方略的今天,深刻地认识和揭示法律的道德价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讨了法律的道德价值及其实现问题。首先界定了法律的道德价值的内涵,论证了道德是法律内在价值的核心,具体体现在: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法的精神就是正义的道德精神;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遵循道德原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法律的三大道德价值取向——秩序、效益和正义。其次阐明了研究法律道德价值的重大意义:对法治建设而言,法律的道德价值是法律演进的根本动因,是立法的思想基石,是法律实施的精神导引,是防止法律失效的有效屏障;对道德建设而言,法律道德价值的实现能有效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积极促进社会的制度文明建设,切实推动个体道德品质的养成,有力弘扬社会道德正气。接着转入实践层面,对中国当代法律道德价值的实践进行反思,既要肯定法律道德价值在立法中的体现,又要清醒地意识到秩序、自由、效益等法律道德价值在实践领域的缺失。最后,在借鉴中国古代和西方法律道德价值实现的基础上,探索了当代法律道德价值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的实现路径,提出重视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法制化建设,加快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进程,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利的行为,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道德价值实现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