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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是当今各国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手段,经营者集中能使企业迅速壮大,形成规模经济,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但有些经营者集中可能会改变经济力量和市场结构,从而产生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结果,破坏竞争秩序,对经济的长期发展极其不利,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控制,附加一定的限制性条件以趋利避害,消除或减少集中带来阻碍竞争的不利影响,达到恢复或者维持原来的竞争秩序。附加一定的限制性条件,既可以解决经营者集中带来的阻碍竞争的不利后果,又可以实现集中带来的好处。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两年多来,目前商务部公布的6个案例中,有1个被禁止,有5个是附限制性条件通过,由此可以看出,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规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八条对附限制性条件做了规定,以及随后商务部出台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关于实施经营者集中资产或业务剥离的暂行规定》等做了相关的补充规定。但由于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时间很短,从反垄断法出台到现在才两年多,具体处理的案件也不多,对“附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很简单,实践性不强,具体操作性不明确,因此需要对附限制性条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提高现实操作性和指导性。本文的研究思路首先以我国批准经营者集中的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实施情况引出问题,其次论述附限制性条件的含义、特点、类型、目的、作用、适用条件等。然后分析其制度价值、可能产生的问题并进行评析。然后结合商务部公布的五个案例具体分析我国目前实践中附加的限制性条件有哪些,得出本文的中心主旨:即提高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的指引性,给经营者提供一个参考的标准,什么情况下适用行为性限制性条件,什么情况下适用结构性限制性条件,如何在遵守现有法律的基础上,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自己最大的利益、如何最快的达到集中而又符合反垄断法的规定。最后就目前我国经营者集中附限制性条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引言部分主要说明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意义、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等。第二章主要论述附限制性条件的含义和内容。第一节引出问题,论述附限制性条件的含义。第二节论述我国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的内容,依次从附限制性条件批准实施的原因、我国目前支撑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济学基础、法律基础、附限制性条件的适用前提、适用对象、作用和特点进行论述。第三节对附限制性条件进行分类(附结构性限制性条件、附行为性限制性条件、附综合型限制性条件)并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得出附结构性限制性条件优先于附行为性限制性条件适用。第三章论述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的价值、问题及评析。第一节主要从附加限制性条件的优点来论述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的价值。第二节论述附限制性条件可能导致的问题,第三节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得出附限制性条件批准利大于弊的结论。第四章对我国商务部目前公布的部分案例进行分析和评论,通过案例来研究我国的经营者集中附加的限制性条件。第一节分析和评论比利时英博公司和美国AB公司集中的案例。第二节分析和评论辉瑞收购惠氏案。第三节分析和评论三菱收购璐彩特案附加的限制性条件。第四节分析日本的两家公司松下公司和三洋公司集中时附加的限制性条件。第五节分析可口可乐和汇源案,从另一个角度论述为什么该案是被禁止而为什么没有采取附限制性条件批准。最后总结这些案例得出我国商务部目前采取的附限制性条件的种类和他们目前处理这类案件的态度和倾向。第五章主要论述我国实施附限制性条件批准的操作指引标准和建议。这些措施都是围绕着同一个主题,那就是恢复或维持市场的有效竞争秩序,而不是保护竞争者。第一节论述附限制性条件的提出时间和提出的附限制性条件方案应考虑的主要因素。第二节论述对附结构性限制性条件的操作指引标准,从对资产的要求、对购买人的要求、对受托人的要求、对剥离期限的要求、对剥离义务人的要求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论述。第三节论述对附非结构性限制性条件的指引标准。第四节论述我国商务部目前实施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了一点自己的建议。第六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