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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实体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由此可见,实体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一个国家的富强、经济发展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要凭借健康、有活力的实体经济予以支撑,假如大量的资本脱离了实体经济,转而流向虚拟经济,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进行投机套利,将不能够产生新的经济价值,如果放任其发展,国家的产业将出现空心化问题,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将被动摇,国民经济发展岌岌可危。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迅速发展,近些年来学术界开始广泛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的影响。现有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使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高效便捷获取资金,但企业获取资金后产生的影响效果取决于企业的资金运用方向,企业资金运用偏离主业出现“脱实向虚”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脱实向虚”是指企业将更多资本从生产性领域配置到非生产性领域,表现为实体企业金融化水平提高。在实体经济发展形势严峻,而实体企业金融化现象愈发严重的经济环境下,本文以企业金融化为切入点,试图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现阶段我国企业金融化的影响,从而进一步丰富数字普惠金融和企业金融化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本文以沪深A股非金融类、非房地产类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本文介绍了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并说明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本文根据不同的研究观点,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划分类别,进行归纳整理。第三部分,本文从理论层面对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金融化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不仅讨论了相关理论基础,也分析了影响机制。第四部分,本文对影响关系进行实证研究,选取了2011-2018期间我国沪深A股非金融类、非房地产类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省级层面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以及相关宏观经济数据,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来研究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与企业金融化之间的关系。第五部分,本文根据前文的实证结果得出研究结论,并由此提出有益政策建议。在进行实证分析时,本文检验并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金融化之间的关系,并对影响路径、宏观变量的调节作用进行分析;同时,本文利用三种不同的方法对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再次验证两者之间的关系,保障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另外,本文从企业所属地区、所属行业、内部控制质量三个方面进行了异质性分析,也对企业金融化的动机进行分析;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对我国如何规范健康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以及如何治理企业金融化现象提出了三条针对性建议。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了企业金融化,总体上提升了我国实体企业的金融化程度。第二,数字普惠金融分别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以及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两条路径影响企业金融化。第三,地区传统金融发展水平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企业金融化的过程中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第四,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金融化的影响在企业所属地区、企业所属行业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质量三个方面存在异质性,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金融化的促进作用在东部地区企业、非制造业企业和内部控制有缺陷的企业中更加明显,而在中西部地区企业、制造业企业和内部控制无缺陷企业中该效应影响较小或不显著。第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推动下的企业金融化行为主要是出于投机性动机。根据本文所做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三点政策建议。第一,加强对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第二,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与监管效能。第三,继续深化金融及房地产领域改革,统筹协调发展数字普惠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