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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也是最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十二五”期间中央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目标。本论文以“项目管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概念、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过程等方面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职能进行了理论分析,揭示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本质。主要以广州市为例,从政府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路径,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行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提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框架以及制度建设,从源头上破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难题,为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服务水平提供若干有益的支撑。本论文的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的背景、意义以及创新点,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第二部分,解释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管理的内涵以及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公共管理理论、项目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理论。第三部分,以广州市为例,分析广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的现状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演变。全面研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为研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基础依据。第四部分,根据研究分析,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转变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从业人员权威,唤起风险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职能部门协调机制等层面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对策和建议。本文的研究价值主要是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在如何转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政府管理职能方面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在目前政府管理市场偶尔“失灵”、政府管理效率相对低下这一现实背景下,为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做出一点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