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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范围的扩大必然会圈入部分农村用地,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迫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变为失地农民。政府采取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弥补农民,在现实中最普遍的补偿方式就是政府将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到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房社区,这类社区就是失地农民转型社区。转型社区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的一种新型社区形态,它是现代化和城镇化迅速发展的结果,它兼具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但它既不属于完整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也不再是传统的农村社区。转型社区中的失地居民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身份的转变——“农村居民”到“城市居民”,并且生活环境、生活方式也在被动的改变,但是农民的拆迁安置仅仅是从物质空间层面得到补偿,较少涉及农民的心理认同感、社会融合以及市民化的问题,导致失地农民在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等方面的不适应,并且大部分失地并没有得到与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不能认同城市生活,接受自己的市民身份,从而未能实现真正的社会融合,这个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本文在共生理论的支撑下,假设失地农民转型社区的社会融合就是转型社区内失地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共生。进而从社区层面的微观视角出发,以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街道顺江社区的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首先构建社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测评该转型社区内失地农民的社会融合现状,得出该社区内失地农民社会融合不佳的结论,接着运用共生理论的原理和框架,探讨失地农民与市民的共生关系,分析发现,失地农民与市民处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的关系。此后,运用共生理论的逻辑和方法分析失地农民转型社区社会融合的共生制约因素,分析显示,共生单元层面的失地农民与市民、共生界面层面的社会制度与社区建设、以及共生环境层面的社区内外环境都存在不利于社会融合的因素。最后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融合面临的问题,从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环境三个方面提出推动失地农民转型社区社会融合的治理对策。本文旨在通过深入的分析顺江社区失地农民的社会融合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试图借鉴共生理论对失地农民社会融合的价值导向与方法论意义,运用共生理论阐明失地农民社会融合过程的路径与具体方法、寻找其制约因素并重构一套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社会融合的共生和谐发展的系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