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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托管理事会是联合国最早成立的六大机构之一,在二战之后促进殖民地独立、维护国际公正和平以及推动广大被托管地区经济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中国在该机构初创时就担任主要职务,并在其中发挥过较大的作用。但是学界对中国与该机构的关系,中国在该机构中的作用,该机构本身的理论基础、形成过程与运作机制等各方面的研究都极其薄弱。
托管制度源自于国际联盟时期的委任统治制度,联合国在继承其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托管制度。无论在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筹建时期,还是在后来的托管实践过程中,都交织着各种冲突和矛盾,较为典型地展示了国际冲突的各种形态与国际合作的复杂进程。中国作为安理会“五强”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代表,在联合国托管理事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调和大国冲突,维护中小国家和广大殖民地人民及民族的利益;从客观事实和国际公正公平正义出发,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并使托管制度更加符合国际社会现状,更加具备可操作性。尤其在围绕该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机构设置等问题的争端方面,中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是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一个典型反映。
托管理事会的历史使命虽然在1994年随着最后一块被托管地的独立而在实践上“终结”了,但是这一具有创造性的理念、制度与实践,给国际关系理论和实务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对解决国际争端、实现国际合作与世界和谐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及发展的空间;尤其在具体实践中,该制度不仅坚持了筹建时确立的正确原则和国际法基础,而且能够通过后来的实践做出适当的调整。当然,作为大国政治和相互妥协的产物,托管制度也具有某些不足。
本文通过大量历史材料,首先从对联合国托管制度的前身——国际联盟委任统治制度的研究入手,然后系统分析联合国托管制度的形成过程,重点研究围绕该制度创建和实践过程中展开的国际博弈以及中国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辅以能够体现该制度特点的案例分析。本研究既可细化、深化、丰富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历史研究,甚至填补某些研究空白;又可对当今加强国际合作、调解国际冲突、实现联合国改革等理论和实际问题提供借鉴与启示;因而具有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多方面的学术价值和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