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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推行了生产型增值税,这一选择符合了当时经济实际情况,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但是随着国民经济战略从限制非理性投资向扩大内需和提高经济效率进行战略转移,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成为了公认的增值税改革方向[1]。2004年10月,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工作在东北三省一市展开,其目标是为全国增值税转型积累实践经验。国家决定在东北地区进行试点,理论上我国推行消费型增值税较优,但从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运行角度,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加深研究。
本文通过阐述不同类型增值税的区别以及对经济的影响,分析了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在实地调研及对第一手数据资料采集、整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政的影响,证实了地方财政是否有能力承受增值税改革所带来的影响;运用实践资料,分别从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结构两方面分析增值税转型对地方经济结构的影响;运用案例对企业2005年财务报表进行增值税转型前的追溯调整,从而对比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决策影响。
通过增值税转型对财政、地区经济结构和企业影响等方面的分析,本文回答了“增值税转型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一问题,并从试点结果出发分析论述实践效果,总结了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文第一部分为序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为现实背景,介绍了增值税类型的相关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将增值税三种类型的利弊进行比较,以及转型的必要性,从理论上肯定消费型增值税。第三部分是对增值税转型思路和运行进行了阐述,介绍了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曲折实施和政策反复变化。第四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在宏观层面分析中研究了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政和地方经济结构影响,而在微观层面分析中运用案例剖析了增值税转型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为增值税转型后对吉林省经济影响提供了详细论证。第五部分为总结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经验以及对进一步推进增值税转型的建议,希望为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在全国推广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