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保障问题是当前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大问题,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讨论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明确社会保障的含义。所谓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通过强制性立法,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对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予以保障的制度。社会保障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原因。从政治方面看,社会保障可以消除或减少不安定因素,缓解社会动荡,有助于提高政府在社会成员心目中的地位;从经济方面看,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保证经济结构调整顺利进行,调节贫富收入差距和社会消费结构,从而提高边际消费倾向。 在了解了社会保障的含义之后,就要讨论政府为什么要重视并介入社会保障。政府介入社会保障主要是由市场机制下的分配缺陷所决定的。这种缺陷需要通过市场以外的力量加以矫正和弥补,而只有政府具备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且能提供公共需要,只有政府具有立法权。因而,矫正和弥补市场机制下的收入分配缺陷的外在力量只有政府,这是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外在动因。但这并不意味着有这种外在动因,政府就一定要介入社会保障,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政府介入社会保障可以减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支付中的成本、费用,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源,调控经济等,从而达到追求经济效率的目的,这是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内在动因。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局限性,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者的认识水平,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以及物价水平、人口、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都将影响到政府介入社会保障。这就是说,如同市场不是万能的一样,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政府失灵在社会保障领域中同样存在。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是各国都在讨论的热点问题。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模式基本可以分为三类:(1)现收现付制。(2)全基金制,也称为储备积累制。(3)混合制,或称为部分基金制、部分积累制。根据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比较,缴税制和储蓄制无论从利益约束,还是从法律规范诸方面都优于缴费制。缴税制和储蓄制比缴费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尽管现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吸收了强制储蓄的优点,也吸收了社会统筹互济性强的优点,但仅解决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分配问题,并没有解决好社会保障的筹资问题。如果筹资问题仍停留在目前的缴费形式上,势必因缴费制带来的缴费不足导致的社会保障收支平衡困难而影响整个社会保障机制的运行。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就是充分利用缴税制在筹资方面的诸多长处,克服缴费制存在的弊病。 那么,我国应采取何种筹资方式呢? 首先要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以改革,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的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之中。各项保险基金的征集和使用趋向社会统筹,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从“单位”或“小社会”保障制向“大社会”保障制过渡。但从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看,与我国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的状况不够协调,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度与广度还很不够。具体表现在(1)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过小,保障功能差。(2)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的管理办法。(3)社会保障意识明显淡薄。 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开征统一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障税。我国当前需要巨额的社会保障资金来缓解政府的压力,而社会保障税是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途径。同时还具有以下几个优越性: 1、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 2、有利于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 3、有利于降低制度运行成本。 4、实行税务征收社保费,是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实际收入水平已超过中下等收入国家水平,具备了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经济条件。但需要注意几个问题:(1)明确社会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2)增强社会保障的权利意识。(3)社会保障项目、范围、标准的确定,必须遵循循序渐进与低水平的原则。(4)建立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重视传统的家庭养老。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城乡差别较大,加之户籍管理严格,因此,本文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税应以采用混合型社会保障税模式为宜。 我国社会保障税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 1、纳税人。包括企业、机构、城镇劳动者和农民个人。 2、税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基是工资总额,具体分为单位纳税税基、个人纳税税基。 3、税目。可以确定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失业保险三个税目。 4、适用税率。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税税率不宜过高。 5、纳税期限。可采用按月征收的做法,这样做即符合明确原则,也便于征收管理。 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由税务机关负责税款征收,将有利于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利用现有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征管,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在征管经验、人员素质、机构系统方面的优势,可以大大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效率。 我国社会保障即的管理机构应为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的留存部分可用于国债投资,以使这部分社会保障税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