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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压力下的地方政府行为研究是学术界广泛讨论的热点问题,而财政压力的度量一直是这类文献研究的难点。考虑到传统财政压力指标构建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转变研究方法,改从准自然实验的角度捕捉地方财政压力,以克服简单回归不准确的问题,2012年实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就是本文的重要研究基础。2012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地方政府的第一大税种由地方所有的营业税,逐渐替换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增值税。“营改增”实施后,地方政府税收归属比例明显缩减,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也显著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一系列改制措施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冲击,加之地方政府还同时面临着支出刚性的约束,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因此加剧。鉴于“营改增”由中央政府强制实行,具有很强的外生性,而且明显加剧了地方财政压力,故本文将其视作准自然实验,并把它作为“地方财政压力”研究的切入点。以“营改增”为契机,本文开展了深入的研究,重点考察伴随“营改增”形成的财政压力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和大多数从增收减压视角探究财政压力下地方政府行为的文献不同,本文将具体研究对象确定为了财政支出结构,以揭示财政压力向地方支出结构的传导效应。通过财政支出结构这一创新视角,本文实现了对“压力型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系列研究的横向拓宽。此外,我国与财政支出结构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大多集中在2012年之前,但我国早已处在和当时截然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之下。因此,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当前中央对民生财政重视加强的时代背景,采用“上级监管”指标首次明确刻画了“民生型财政”的建设要求,即在我国竞争激励的财政体制下,对地方政府“轻民生”支出偏向进行抑制,对地方财政忽视优先保障“福利性支出”的行为进行约束。基于标尺竞争与民生财政建设的双重视角,本文全面揭示了财政压力下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变动倾向的内在原因。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本文系统研究了“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影响。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先后介绍了研究背景、选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基本概念的界定、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文章存在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是文献综述,依次梳理了财政压力下的地方政府行为、“营改增”的影响效应以及财政支出结构的相关研究,并对现有文献进行了简单评述。第三章是“营改增”的制度背景介绍,及其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影响分析。第四章是“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影响的实证研究。本文利用东中部12个省份的地级市样本、使用2009-2015年的面板数据,以DID模型为基础模型实证测算了“营改增”对财政支出结构影响的大小及方向,并揭示了上级监管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营改增”所带来的财政压力的确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产生了传导效应,“营改增”导致地方政府面临加重的财政压力、更紧的预算约束,因此地方政府选择通过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来提升资金配置效率、释放财政压力。从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方向来看,和以往研究结果不同,“营改增”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并没有导致福利性支出比例下降,这表明标尺竞争与上级监管两种力量相比,后者的正向促进作用对民生支出的影响更强,反映在实证结果上就是“营改增”政策影响下民生支出占比显著增加。为了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论文采用了替换量化指标、反事实检验、平行趋势检验等多种方法,强化了结论的可靠性。考虑到服务业是营业税的主要来源,“营改增”试点范围主要为服务业,本文又将样本按照服务业水平的高低进行了划分,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营改增”对服务业发达的地区影响更大。基于前述理论与实证的分析,本文在第五章进行了全文的总结,并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1)针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后续制度设计,应加强地方主体税种的培养,保障地方政府财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2)针对民生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需完善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机制,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加强上级监督。(3)针对地方政府当前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困境,可以参考本文结论,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寻求财政减压空间,形成经济与财政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