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值此新旧世纪交替之际,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着来自传统知识的“古老的”考验。传统知识和占社会主流地位的现代知识有诸多不同之处,传统知识不但产生年代久远,而且多数已经进入社会公有领域,同时权利主体还不易确定。这些差异决定了传统知识基本不能够得到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保护。但并不能够因此而不承认传统社区对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利益。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即着眼于“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论证了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和可行性,随后探讨了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目标和制度框架。论文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作为文章的开始,本文第一部分先介绍了关于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的由来和研究现状,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所以传统知识面临着被剽窃甚至流失的危机。为此,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积极致力于这一问题的探索。随后从维护社会公平和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指出了这一研究的意义。为了下文论证的需要,本文第二部分对传统知识的含义进行了分析。首先对传统知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对几组相关的概念进行了甄别;最后总结了传统知识的共同特征,指出传统知识具有主体的不特定性、传统性、动态性、一定的公开性和非文字性等。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本文在第三部分用较大的篇幅分析了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首先从保障人权、公平原则、文化多样性以及社会契约理论等几个角度对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进行了综合的分析。然后通过分析传统知识的“新颖性”、“私权性”和“专有性”,论证了采用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进行保护的可行性。在本文的第四部分,从国际和国家两个层面介绍了世界范围内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实践。尽管许多国际组织和发展中国家探索了多种保护模式,但在诸多的保护方式中,最值得期待的还是知识产权这一知识的“守护者”。作为本文的第五部分,首先探讨了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目标,指出应当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优先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来尽可能的保护传统知识;对穷尽现有的法律资源尚不能够保护的,再考虑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者创设专门的保护制度。随后对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框架的探讨也是遵循这一思路:首先对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的取得和管理以及保护期限等相关基本要素进行了分析;其次分析并且评价了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的保护;最后探讨了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适当变革和创新,指出这种变革和创新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修改程序性的规则间接的保护传统知识,二是通过创设知识产权的实体规则来直接保护传统知识。笔者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且提出了对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热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