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采取一种理论批判反思和典型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中国社会存在的“世俗理性人的法治”,本文首先基于对法治观的反思,理论上及实践上的缺陷,从而转向个人思考,就是法治要以人为逻辑出发点,“在法律研究中,往往重视法律现象的宏观分析,而忽视了在法律制度下经营社会生活的活生生的个人;注重对规则的技术分析与规程研究,却无视法律规则本身必须与人性契合的道理;经常性地为法律的发展提出许多宏大叙事的口号,却很少解构法律的发展如何才算真正符合了人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且在中国谈法治,就要了解当下法治下的中国人,笔者将其界定为世俗理性人。 从揭示世俗理性人的法治的理性和世俗因素出发,论文拟分四章来论述:第一章由法治观的反思引发的关于现代法治困境的揭示,从而提出我的“世俗理性人”的法治观;第二章从渊源、概念以及特征来构建“世俗理性人”的法治观;第三章用具体个案来进一步论证“世俗理性人”的法治观;第四章是对“世俗理性人”的法治观的进一步思考过程中,指出其局限性及其最终归宿。 前言部分对本文研究对象的背景进行了初步的揭示,并介绍了本文所要重点研究的理论问题,其中关注研究的基本方法,而且还指出了本文的论述策略。 第一章是由法治观反思引发的对世俗理性人的揭示,这一部分从古今中外的角度去考察不同的法治观,以及不同的法治观念所造就的社会形态,并揭示出现代法治观的困境。即社会和国家的治理不能也不应当寄希望于个人权威的人治体制,也不能将社会倒退至以小农经济及家庭观念之上的礼治秩序,并且中国的现实情境也不完全符合现代法治的生成条件。在意识形态丧失了基本的管控能力之后,国家采取经济发展优先的战略,对社会的治理也主要以经济活动为中心进行社会的基本治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崇依法治国的治理方式。实际上,中国现实情境中正在发生的秩序建构模式,是一种被称之为“世俗理性人的法治”模式。 第二章是对世俗理性人法治观重点论述。通过对中国社会事件背景的分析以及理论上的深入解析,论述了什么是应然状态的世俗理性人的法治。并指出世俗理性人的法治是一种俗人的法治而非圣人的法治,世俗考量与规则算计的法治,普法与以人为本的法治,无关法律信仰的法治。 第三章以真实发生在东北的D镇这样的一个小镇上个案以及打假名人王海打假维权为例,分析所谓的世俗理性人所考虑的是哪些因素,真实的社会治理逻辑是什么样的,这种律的秩序是一种什么样的秩序。并通过对W及王海的分析,指出了蕴含在其中的世俗理性人法治的内容,并指出了中国社会其实还是一种处于临界状态的法治秩序。 论文的最后指出了世俗理性人法治存在的局限性,世俗理性主义的社会缺乏对社会理想的充分认知,少有对社会治理的整体性规划,在这基础上的所谓的法治具有先天的缺陷,需要对世俗理性人的法治进行优化,实现中国社会治理的最优状态。